管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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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管碧玲" is from Wikipedia. The list of its authors can be seen in its historical and/or the page Edithistory:管碧玲. Articles copied from Draft Namespace on Wikipedia could be seen on the Draft Namespace of Wikipedia and not main one.,暱稱「管媽」,臺灣臺中縣豐原鎮人(今臺中市豐原區),民主進步黨政治人物,在黨內屬謝系。1979年大學畢業後即在母校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公共行政系服務,並一邊讀研究所,最後在國立台灣大學取得政治學博士學位。在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後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獨立改成立為國立臺北大學,繼續在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專任副教授(現仍為兼任副教授),2000年借調到高雄市政府擔任新聞處長、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長,到2004年4月17日兩次四年借調期滿,遂辭去國立臺北大學專任教職。2004年9月15日因參選立法委員辭去文化局長等所有本兼職,此一階段共服公職近25年(24年10個月又15天)。現任高雄市第五選區立法委員,已連任四屆(2005年2月1日就任第六屆立法委員,連任第七、第八至今第九屆立法委員)。

家庭[编辑]

父親是臺灣客家人,母親是臺灣河老人。丈夫許陽明曾任台灣首都早報》副社長、民進黨報「民進報」總編輯、台灣第二屆國大代表、民進黨國大黨團幹事長、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民進黨副秘書長和台南市副市長。

參政[编辑]

由於丈夫許陽明的三姨媽許月里與姨丈周合源曾是政治犯,管碧玲在婚後受許陽明影響,於讀研究所時開始參與黨外助選活動,投入1980年代末台灣的街頭社會運動政治運動。1991年,管碧玲就讀博士班,許陽明在台北市當選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她身兼學生、老師、家庭主婦及民意代表的太太四職,從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的街頭政治與社會運動幾乎無役不與,演講、論政、助選,參與政治日深。

管碧玲在台北時,曾與許陽明共同致力於北投溫泉鄉的再造重建,促成多項北投、士林溫泉區的古蹟指定,並推動北投溫泉博物館的保存與設立。此外,管碧玲與許陽明對台北市蔡瑞月舞蹈社的搶救與保存、台語電影成為文化資產的保存,也出了很大的力量。

  • 20多年來管碧玲團隊在台灣各地提出的文化資產研究案或搶救案,從台北市北投溫泉公共浴場及成群的溫泉相關古蹟如北投普濟寺、北投不動明王寺、吟松閣等十餘個台北市定古蹟開始,再到搶救台北酒廠華山文化園區全區、蔡瑞月舞蹈社、台北放送局板橋放送所,到台南市成功大學力行校區「前日軍衛戍病院台南分院」,到高雄市台灣煉瓦會社打狗工場、高雄中學紅樓、美麗島雜誌社、柯旗化故居,到阿里山高山觀象所廳舍,到環繞台灣的燈塔等等遍佈台灣各地的文化資產,指定、登錄與保存搶救成功者已超過97案。並在提案修正文資法時,提案內容要求將未曾登錄為法定文化資產的「台灣民主國藍地黃虎旗摹本」登錄為國寶,2016年3月10日成功經審議登錄為國寶;2014年推動鐵路局台北機廠全區保存,最後在立法院104年總預算案協商時,管碧玲提案要求將此案列在主決議提案中並經院會三讀通過,排除鐵路局的反對,移請文化部指定為國定古蹟。2015年3月15日台北機廠經文化部審議,14位出席委員全票通過指定為國定古蹟全區保存成功。2016年更主導全盤翻轉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概念,揭櫫「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入法(2016年7月27日總統公告)。

擔任黨職[编辑]

1995年曾出任彭明敏謝長廷競選總統副總統第一階段執行總幹事。1996年受美國新聞總署邀請至美訪問一個月,考察國家安全政策、社區發展、教育發展,參訪白宮美國國家安全會議美國國防大學、美國婦女選民聯盟、幾位國會議員的競選活動及幾個州的社區與教育組織,參與各種座談。

曾任民進黨中央黨部政策中心主任,陳水扁競選台北市市長連任時曾參加助選,曾擔任婦女總部發言人。陳水扁總統知識台灣助選團副團長、二二八50週年追思夜省燭光大遊行總指揮、民間憲改監督聯盟發言人、國民大會憲政改革擴大諮詢會議學者代表。

高雄市局處首長期間[编辑]

後來應時任高雄市市長謝長廷邀請,出任高雄市政府新聞處長(任期為2000年4月17日至2002年12月31日),任內強調新聞處的角色不是市府的化妝師,而是高雄市價值的傳遞者,任內設立高雄電影圖書館高雄電影節、南方電影節,推動愛河流域的咖啡產業活動等。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成立後,擔任首任局長(任期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9月15日),任內重修英國領事館武德殿,指定中都窯廠成為國定古蹟,高雄市辦理公共藝術自治條例等。在文化局局長任內,因姓「管」而常被問及出身,才自覺要學會說客語,因此在短時間內學會客家話,並以98分通過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檢定

立法委員時期[编辑]

2004年,以「友善高雄、寶貝台灣」、「請支持帶動進步的人」為主軸,在高雄市第一選區(楠梓區左營區三民區鹽埕區鼓山區旗津區)當選第六屆立法委員,係民進黨創黨以來,第一位參選區域立委的女博士,迄今仍是唯一參選區域立委的女博士,也是首位在高雄市提名並當選的民進黨女性立法委員。

2008年,第七屆立委選舉改制,在高雄市第二選區(旗津、鼓山、鹽埕、三民西),以「不分黨派 創造高雄時代」為文宣主軸而連任,那次選舉民進黨幾乎崩盤,高雄市僅當選兩席。第八屆立委選舉,大高雄合併後,原選區名稱改為第五選區,以「青春無敵 勇敢逐夢」為文宣主軸連任,第九屆選區相同,以「國會最有力量的聲音」為主軸再度連任,這次選舉民進黨在高雄市全壘打。

擔任立法委員後,第六、七屆參加教育文化委員會,第八屆則參加交通委員會,曾致力揭發台灣在國際間被打壓的事實。強力主導中生來台就學的三不六限政策,也曾公布卡號揭發閣員擁有綠卡,結果就有薛香川等跳出來說他們的綠卡與馬英九同樣,因久沒使用而自動失效。最後行政院清查結果,至少有外交部長歐鴻鍊在任瓜地馬拉大使時申請美國綠卡、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曾有綠卡;環保署長沈世宏、體委會主委戴遐齡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證「楓葉卡」;而總統府則至少有總統府副秘書長高朗、國安會副秘書長何思因擁有楓葉卡;國安委員詹滿容擁有綠卡,這些官員不是已經放棄就是正在辦理放棄。

2011年揭發世界衛生組織WHA內部密件處理涉及台灣事務時稱台灣為中國之一省,而引起政壇風暴。第九屆參加經濟委員會,主導在新時代之電業法的「綠能先行」修正。第九屆第五會期離開經濟委員會,改為參加內政委員會,第六會期擔任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在參加過的教育文化、交通、經濟及內政共四個委員會,全部擔任過召集委員。第九屆第七會期、第八會期因擔任黨團幹事長,受黨團指派而參加司法委員會。

管碧玲在立法院的教育文化委員會蹲點兩屆,提案推動的重大教育政策包括:

  1. 修教育基本法,讓我國成為零體罰的國家:
  2. 修國民教育法,讓國教開始至高中,全面建置專職專業的心理輔導體系;
  3. 全國從幼教到高教,所有非編制內教師,長期被教育部排除適用勞基法,管碧玲推動變更解釋令,健全這類教師之保障;
  4. 修國民體育法,創造運動員專任教練職系;
  5. 爭取為調酒專長創設職業證照制度;
  6. 主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承認中國學歷修法,禁止承認醫事相關學歷,保護台灣的醫學教育與醫療品質.
  7. 2008年爭取南臺灣第一個國立大學的社會系,中山大學社會系的設立,被當時的社會系主任王宏仁教授等稱為中山社會系之母。[1]
  8. 高應大高雄第一科大高雄海科大三校合併,與東方設計大學延宕多年的升格案,管碧玲皆發揮了關鍵性協調的臨門一腳。
  9. 糾正教育部誤解法令規定,讓學校聘用人員適用勞基法: 台大語文中心教師像管碧玲陳情,他們是以校務基金教學人員聘用,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導致教學人員雖繳交勞保費,卻無法享有勞基法保障。管碧玲研究勞保相關規定後,找出勞委會96年11月30日的公告「公部門非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所進用之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月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成功爭取其適用勞基法。此糾正不只改正了語言中心教師常期被不適用勞基法的法令錯誤沿用,更造福全國各級學校,包括幼教老師等非編制內的聘用人員,全部都適用勞基法。
  10. 修《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保障不當解聘之教師權益:原高雄市國光國中老師徐淑美因揭發校園弊案遭學校解聘,她在1993年創教師申訴首例,至1996年申訴成功,後於英明國中任教,但其申訴期間的年資未獲承認。2008年向管碧玲陳情,管碧玲認為教師回聘後,申訴期間年資應採計,故提修「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並在2009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此修法讓所有被不當停聘、解聘或不續聘的編制內教師,都此獲得被保障的機會。

監督政府[编辑]

  • 2004年政府依當時的《戶籍法》推動擬強制規定民眾換領身分證時必須按指紋存檔,政策規劃並已接近成熟;管碧玲於2005年首度進入立法院,2月就任立委後,接受由台大教授顏厥安、蔡宗珍…等人的陳情說明,對該政策主張指紋乃重要之個人資訊、生物特徵隱私,人民對自身指紋資訊之自主控制,應受資訊隱私權之保障,認為國家強制按捺指紋建檔是侵犯隱私權、並隱含「有罪推定」。儘管當時行政院即將發包執行,管碧玲仍堅持信念,居間協調,在2005年6月23日接獲李應元秘書長表示行政院尊重之後,與幹事長賴清德進一步聯繫後,賴清德即責成黨團開始用簡訊徵詢全體委員意見,最後促成黨團提案的方向,於2005年6月提出釋憲,同時在大法官作成解釋前,暫停條文適用。最後大法官在同年9月28日以釋字第603號解釋,判定戶籍法之強制按指紋條文屬違憲,並促成《戶籍法》修正相關條文,進一步保障了國人的生物特徵隱私權及憲政民主。
  • 2010年5月5日管碧玲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九條。將過去幾十年交通罰法處罰逾期繳交罰款,逾期一個月加罰一倍,逾期二個月加罰兩倍的不合理規定改善。管碧玲在立法院總質詢要求這種違憲罰法必須更改。管碧玲認為逾期繳交所需付的代價是需付「額外利息」的概念,而不是重複處罰,因為被處罰的民眾並沒有違規二次或三次。修正後交通罰法已經做了重大的觀念與實質改進,逾期繳交交通罰款除了重大酒駕違規之外,加收本罰之外的罰款是利息的概念,最多不能超出本罰之30%。
  • 2010年,監察委員黃煌雄等提出調查報告指出1948至1949年有三次戒嚴令,1949年5月20號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的臺灣省戒嚴令是否有依戒嚴法第3條按級呈報代總統李宗仁、再由總統提交立法院追認無從考究,1949年11月22日第三次的戒嚴令如未經總統宣告發布(李宗仁代總統當時並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不可能簽字公告,不符憲法第39條規定),形式要件不完整,法定程序有瑕疵,則戒嚴令因欠缺形式法效而失效,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權就有瑕疵,戒嚴時期因案被宣告沒收之財產「恐須重新審酌」,當然也會發生其後的救濟問題。但最終相關法律的認定是司法院大法官會議[1][2][3][4][5]管碧玲表示沒有依照憲法程序實施戒嚴令是違法、不合法的,「不合法的戒嚴令實施後,使多少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因此受到剝奪、被軍事審判,這些怎麼辦?應該要慎重研議國家補救的體制!」[6]
  • 2012年10月15日,在立法院院會提出領月退奉的公務人員,還有不含在退休俸的替代率之中的年終慰問金,實等同年終獎金,週休七日還有年終獎金,引起與論與媒體的強烈關注,輿論大火燒連月,領月退人員之年終慰問金,除弱勢與為國傷亡的人員外,全數刪除,每年預算節省了近200億。
  • 2013年1月10日審查NCC委員提名人汪用和時,出示其家族與中資投資NCC所管相關產業的資料,使汪用和在委員會即被請出議場,這也是立法院在台灣以來,提名人未能通過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的首例。
  • 2010年12月14日在立法院質詢國史館長林滿紅「民國百人」風波,管碧玲當場拿出林滿紅簽核的公文,結果當天林滿紅即請辭下台。
  • 2013年8月1日質詢剛上任的國防部長楊念祖,提醒楊念祖論文抄襲問題,並表示「還有下文」,結果六天後楊念祖宣布因論文抄襲下台。
  • 2013年8月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從國家檔案資料中找到二張相關公文,平反了歷經漫長63年,經多方人士15年努力而無結果,原住於鳳山黃埔新村,孫立人將軍舊屬,田世藩中校被判8年妨礙軍機,因銷毀而沒有存留任何資料的匪諜冤案,讓遺屬獲得國家之賠償及平反證書。
  • 2013年9月檢察總長黃世銘利用監聽資料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及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涉嫌關說。管碧玲研究「一OO特他字第六十一號」案的全部監聽票,發現陳榮和法官貪污案有違法監聽,因為該案到法院第二審時還在監聽,而監聽應該是檢察官起訴前的工作,到第二審還在監聽顯然不合理,遂發現特偵組違法利用一案吃到飽,利用某一已申請監聽的案,違法將所有不相干但沒有申請監聽卻想監聽的案件,全部掛在同一案中監聽。這是首度有人拿到明確的違法監聽證據,遂促成通保法的修正與監聽制度的改革。
  • 2014年9月11日,在臉書公布監委提名人林建山的博士學歷是假學歷,因為管碧玲根據林建山自傳提供的學校與學位名稱,由網路到該校查詢,發現該校並無該種學位,也無此一畢業生。不到一天林建山就請辭監委提名,台北地檢署見報後分案調查此事後,發現林建山所稱的修讀博士學位期間,並無出國紀錄,認為林建山涉及造假學歷,2015年1月30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建山。
  • 食品風暴時提案將黑心廠家,從「結果犯」必須有證明民眾的傷害與黑心食品「因果相關」才能定罪的「結果犯」,改為只要廠家有黑心行為,不必證明與受害者之關連即能課罪的「行為犯」,並三讀立法通過。[7][8]

高鐵破產議題[编辑]

2014年底,當時交通部長葉匡時數度威脅高鐵即將在2015年3月破產,並提出財改案,有意將其民營化,由財團接收。管碧玲駁斥高鐵破產是假議題。第一、高鐵盈餘連年成長,今年已突破60億,加上折舊,每年都有200多億的現金流量可供週轉運用;第二、高鐵的原始股東都是一等一的大企業,假若高鐵破產,等於這些企業的形象與社會責任破產。管碧玲強力運作,成功阻擋該財改案,葉匡時因此下台。後來交通部提出新版財改案,管碧玲為確保高鐵營運的穩定恆常,在2015年5月21日提出財改案附帶決議,要求未來公股與泛公股不得買賣、變更,公股泛公股比例應維持在63.9%,並要求高鐵財務每15年檢討。

人權與弱勢關懷[编辑]

管碧玲曾經提案或修正有關人權與弱勢的法案:

  1. 2018年12月7日修《性別教育平等法》三讀通過,將性霸凌列入性別平等教育範圍。
  2. 2009年12月22日修《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三讀通過,讓教師因停聘、解聘或不續聘,依規定提訴願,確定回復聘任,申訴或訴願期間年資可列入任職年資。
  3. 2015年6 月2日修《電影法》三讀通過,推動制度的大鬆綁,讓國片的製作與發行更為自由。
  4. 2014年1月9日修《電業法》三讀通過,讓身心障礙者維生用電採最低價計價。
  5. 2010年11月12日修《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三讀通過,強化政府投入罕見病防治之積極性擴展罕見病防治財源。
  6. 修《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讓地方政府提供聽語障人士手語服務,不能有時數的限制,2009年1月12日三讀通過。讓身心障礙者跨縣市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沒有設籍之限制,2009年8月4日三讀通過。讓身心障礙者到北高搭乘捷運比照北高市民享有半價優待,2011年1月10日三讀通過。讓地方政府機關辦理復康巴士服務時,不得有設籍之限制,2011年6月13日三讀通過。
  7. 2011年平反徐淑美遭不當解聘之冤,以三年一個月的時間成功追回其不當解聘期間年資及薪資。
  8. 同婚法案修訂,為調和各方對文字的歧見,提供A版、B版修正意見,最後順利整合,做文字微調,協助完成修正。
  9. 爭取全國機場增設身心障礙者及輪椅族登機輔具。
  10. 針對漢生病患領銜提出照護賠償條例。
  11. 提出要求女性公務人員請產假考績不得自動列為乙等。 

民生議題[编辑]

管碧玲曾經在立法院提案或協調通過:

  1. 促成高捷一卡通暢遊北捷,讓北高捷運卡互通。
  2. 爭取申辦護照費降價,由1600元降到1300元。
  3. 爭取車齡10年以之上自用小客車,每年第二次定期檢驗之驗車規費調降三分之一。
  4. 爭取行動電話撥打生命線、1999與張老師專線免費。
  5. 爭取國道計程收費方案,初始20公里免費。
  6. 爭取聽語障人士行動電話調降,每月四百則簡訊免費。
  7. 修《貨物稅條例》機車每輛減徵四千元。
  8. 成功完成債務協商,讓三千個家庭向前走。
  9. 搶救高雄軟體園區,廢墟起死回生得以重建。
  10. 高雄圓山聯誼會大量解雇案,搶救近200名員工,全部留職。
  11. 成功協調中華電信子公司宏華公司,由人力派遣公司轉型為一般企業公司。
  12. 搶救南台灣客運公司16名司機不當解僱案件。
  13. 爭取郵政公司員工起薪3萬元。
  14. 爭取郵務員50歲以上,每年健檢一次。
  15. 要求民航局針對航空器使用個人電子產品之管制,應定期追蹤國際間動態,儘速評估調整法令規範。促使《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寛乘客可在飛機上使用行動電話或通訊器材。
  16. 鼓勵報廢老舊汽機車,降低廢氣排放,提修正動議,讓汽車出廠六年以上,不論出口或報廢,新購車可享五萬減徵優惠,機車則是出廠四年以上報廢或出口,新購機車可享四千元減徵優惠。
  17. 2011年交通部翻修船舶法,把過去船舶註銷、資料變更逾期免罰改為應受罰款六千至六萬或三千至三萬元,但一般漁民在海上時間長久,且多對行政程序不熟;該法案雖已朝野協商完畢,但管碧玲要求重新修正,終於爭取到船舶的註銷、資料變更,比照車輛逾期免罰。
  18. 提出航業法與漁業法,遠洋商船與漁船可僱用私人武裝保全,航業法遠洋商船僱用私人武裝保全在2013/5/31三讀通過;漁業法遠洋漁船在高風險海域可用私人裝保全在2013/8/6三讀通過。
  19. 2006年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時指出,台灣遊艇製造業世界排名第五,產地80%在高雄,籲請政院興建遊艇專用下水碼頭。質詢後隔天的3月22日更積極拜會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及何美玥政委,討論高雄產業發展布局,並確認興建遊艇下水碼頭。歷經兩年規劃興建,終於在2009年12月28日完成,為全國第一座遊艇專用下水碼頭。
  • 2014年臺北市長選舉候選人柯文哲之妻陳佩琪於2014年雙十節假日代表參訪美國之柯文哲掃街拜票。[9]儘管銓敘部於2009年即有公文就《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函釋「公務人員之配偶……為公職候選人時,如公務人員僅以眷屬身分為其配偶...之公職候選人站台且未予助講乃人之常情,且未涉及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或使用職銜名器,應非本法...立法原意所限制範圍,爰予明文排除。」中國國民黨陣營卻仍以陳佩琪在公立醫院任職而質疑她有違行政中立,管碧玲痛批此舉為「一個蠢蛋政府的這種無聊心態,只能搖頭嘆息!」[10]11月11日,立法院通過管碧玲提案修法,候選人的公務員配偶及二親等內的親屬可公開站台、助講、遊行及拜票。[11][12]
  • 管碧玲於2010年1月5日提案修《客家基本法》創設客家日三讀通過,確定客家文化保護法制化。除各方所主張的內容,包括要求政府設立客語資料庫、辦理客語認證、成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落實客語無障礙環境與提供各項獎勵以鼓勵客家文化的推廣外,管碧玲委員的版本獨創設立「全國客家日」,彰顯客家人在台灣的貢獻,並藉由這個紀念日的慶祝活動儀式的推展,來深化客家文化與族群的凝聚力,並使其他族群有機會體驗與了解客家文化。

  • 管碧玲提《國家語言發展法》,保障族群語言平等發展,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不受歧視或限制。2006年首屆擔任立委時,即要求教育部、文建會、客委會等,對國家語言教育提出策略、規劃立法,並要求設立國家語言資料庫。在第八屆2013年5月17日率先提出《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九屆2016年4月22日再度提案,積極遊說。推動了四屆任期共12年,終於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
  • 2017年高中國文課綱文言文比率高達55%,顯不合理,在管碧玲全力呼籲,要求教育部應積極做為,終於下調10%。
  •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案死刑犯赦免條款,管碧玲為連署背書立委之一.(這裡所說的是錯誤與隱晦的陳述,管碧玲連署的法案並非廢除死刑的法案。)[13]

爭議列表[编辑]

批評同志[编辑]

  • 2006年民進黨高雄市長黨內初選,管碧玲曾以「有爭議的候選人」影射陳菊,卻始終說不清楚何謂「爭議」?遭李昆澤反駁[14]

三度入閣邀請事件[编辑]

  • 2018年6月、7月兩度獲邀入閣擔任教育部長。在獲行政院長賴清德電話親邀入閣擔任教育部長,並約7月9日到行政院談細節。惟7月9日見面時賴院長告知還需思量。兩次邀請最後都生變,入閣擔任教育部長兩度擦身而過。據悉原因都是管碧玲為區域選出之立法委員,任期還有超過一年,如辭職時,席次必須補選。兩次邀請最後都因為同年之高雄市長選舉,為避免橫添變數而變掛。
  • 2019年1月蘇貞昌組閣,再度邀請管碧玲入閣擔任海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不過這次管碧玲婉拒。原因是管碧玲如在任期剩一年內辭職入閣,雖可不必補選,但管碧玲認為她如辭職入閣,她的選區就會變成一年沒有國會議員代表他們。「有代表才有繳稅」,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她不能在選區已確定消失時,跳船置選民於不顧,因此婉拒入閣邀請。

同婚專法立法爭論[编辑]

  • 同婚專法草案名稱與內容,各界反應相當對立,對立委的選情也會衝擊。在專法名稱上面對於是否用「同婚」也看法對立。2019年2月18日行政院舉行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時,黨團幹事長管碧玲看到行政院最優先法案名單,編號44號的名單,沒有法案名稱,而是只寫著「因應公投結果及大法官釋憲相關專法」,管碧玲說她被編號44的優先法案的說明啟發觸動,因而在會中建議以「大法官748號釋憲案施行條例」做為同婚專法的名稱,以避開爭論。
  • 2019年2月2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管碧玲在22日接受「周玉蔻嗆新聞」廣播節目專訪,被問到同婚專法草案名稱,管碧玲是第一時間對名稱提出建議的人,此一名稱引發各界讚美。管碧玲說:不敢掠美,智慧是在高層,她週一(18日)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時,她看到行政院最優先法案名單上的最後一條、編號44號的名單時,突然把所有資訊聯想起來,直覺就建議用「大法官748號釋憲案施行條例」做名稱。「但是現場沒有任何回應,氣氛神秘。」管碧玲說,事後記者透露,這個名稱有可能被採用,她告訴記者朋友:「一定是黨內高層討論過,最優先法案才會透露玄機。」管碧玲認為,其實最優先法案的名單,說明已經含有名稱在裡面了。
  • 但行政院版出爐後,社會中反對者團體也未見接受。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中意見調查,過半黨團成員對院版尚有疑慮。針對此一狀況,擔任幹事長的管碧玲再度針對行政院版,微調簡化陳述為同性伴侶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避免使用辦理「同婚登記」以降低條文刺激正反意見,提出修正A版與B版供黨團參考,終獲正反雙方接受,最後黨團會議決議採納管碧玲修正A版。
  • 由於反同團體極度反對同婚專法第一條與第二條關於「同性婚姻」的文字,因此立委管碧玲對此提出了「微調」。第一條原本規定,「為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特制定本法」,管碧玲版改簡化為「為落實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
  • 第二條從原本的「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2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管碧玲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管碧玲版把反同團體最反對的「同性婚姻」四個字拿掉,取而代之的是在第四條規定了同性伴侶的結婚登記,新版第四條規定,依據第二條所成立之關係,「應以書面為之,由二人證人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依據大法官會議第748解釋意旨,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 因為管碧玲修正A版,社會正反各界相對接受度高,因此立法院院會表決時順利通過。

掌摑洪秀柱[编辑]

  • 管碧玲也曾與國民黨資深立法委員洪秀柱在立法院衝突時掌摑洪秀柱而鬧上法院,經過三年的纏訟,最後在勸說下,達成和解。[15]該爭執的引爆㸃是因為當時民進黨在立法院只有27席,國民黨有82席。民進黨在8個常設委員會,及程序委員會、紀律委員會,沒有任何一席召集委員。因人數不足也無法在各委員會提案成功,因此管碧玲與陳亭妃、林淑芬委員為了委員會比照院會,各黨團均有「黨團提案權」而提案,因國民黨書記長林益世反對,遂引爆委員會議場衝突。在衝突中洪秀柱將民進黨的看板丟棄,剛好打到管碧玲委員助理陳林頌的眼睛。管碧玲起身與洪秀柱理論,洪秀柱不承認打到管委員的助理,管碧玲遂打了洪秀柱一巴掌,洪秀柱也捏了管碧玲的臉頰,議場亂成一團。
  • 此一衝突鬧大後,朝野協商終讓各黨團在各委員會都有提案權,解決了當時只有國民黨在委員會獨有提案權的不合理情況。管碧玲先動手,故有承認為不當。最後因事涉公益,且互有動手,法官遂力勸和解成功。

要求停辦金馬獎[编辑]

  • 2012年的第49屆金馬獎,台灣出產的電影只拿下兩項正式獎項。管碧玲表示金馬獎的背後,是層層疊疊的利害關係、盤根錯節的影視產業生態,背負非常重的包袱,故難以用客觀、專業的角度去評選出好作品。並指出,若當初成立金馬獎的目的是要鼓勵國內影業,現在的金馬獎完全做不到,只會讓台灣的電影業失去自我、喪失獨特性,淪陷在中國的漩渦中;真要鼓勵台灣影業的話,應該砍掉重練,停辦金馬獎,成立新的國際性的影展[16]。此番言論隨後遭到包含導演侯孝賢柯一正、製片李烈、文化部長龍應台等多名藝文電影圈人士批評,不要因為政治目的,撕裂分解華人電影圈的盛事[17][18]
  • 2019年是台灣總統選舉年,2019年8月9日中國官方宣布,禁止中國影片與人員參與2019年第56屆金馬獎。9月原已擔任本屆評審團主席的香港導演杜琪峰,也以「與電影投資方合約所限」為理由,辭去金馬獎評審團主席。2019年金馬影展受到政治的真正影響。

傳出戶口爭議[编辑]

  • 管碧玲疑似居住在前鎮區鄭和南路的豪宅而不住在選區戶口內,遭很角色週報踢爆,疑似幽靈戶口參選[19]。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散發該文宣者曾被管碧玲服務處人員,逮至警察局做筆錄,後管碧玲服務處接受散發者道歉不予追究。

提案買手機送課程[编辑]

  • 管碧玲於立院交通委員會因有年長資深市民陳情而臨時提案,要求未來購買智慧型手機,電信業者須提供課程,並要求NCC協調,但疑因遭網友虧翻,最後管碧玲主動撤回提案。[20]

陳為廷性騷擾案[编辑]

  • 管碧玲在陳為廷性騷擾事件被曝出後,呼籲民進黨給陳為廷機會,遭到網友炮轟[21]

登革熱失言[编辑]

  • 2015年11月4日,管碧玲在Facebook表示,需要入院,並發39.5度高熱。Facebook專頁「公民1495行動聯盟」指出她患上登革熱,但她當時否認[22]。管碧玲於某造勢場合致詞時,表示「得過登革熱,才是正字標記最純的高雄人啦」、「沒得過登革熱,高雄的血統,血裡面的高雄血統不純。」遭媒體及網友大力撻伐,管碧玲回應是在安慰在場的二位剛得過登革熱,且熟識的支持者(影片中稱呼其中之一為阿眉姊)而已,是有心人「斷章取義」、「抹黑」她,隔日於臉書專頁上不表道歉但坦承「失言」。[23][24][25][26][27]

丈夫身陷特別費案[编辑]

  • 管碧玲曾強力抨擊馬英九的特別費問題,然而管碧玲曾擔任台南市副市長的丈夫許陽明,任台南市副市長時的特別費也有問題,結果許陽明被台南地檢署起訴,該起訴書有諸多違誤,在第一審判決書即曾被法官一一指出,而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2010年5月13日台南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檢方再提上訴最高法院。2010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本案審理歷時四年多三審終告無罪定讞,是綠營唯一非由除罪化,而是經審判三審無罪定讞的特別費案,並無爭議。

許陽明的特別費冤案,並不是靠除罪化平反,而是經歷近五年三審定讞無罪平反。

該案根本就是政治報復的冤案。幾位在該案出庭的檢察官,在三審的漫長過程中,除了一審法官曾要檢察官,將在法庭中已經證明違誤與誤認的起訴撤案時,該檢察官竟然在未經任何調查程序,就當庭直接將明顯違誤與誤認的起訴,直接說「改為許陽明個人消費」。檢察官的這種行徑,讓許陽明當庭大力拍桌抗議怒斥檢察官,法官見狀還宣布休息十分鐘。

除了那句話之外,在三審的漫長過程中,所有法官任何詢問檢察官的問題,所有出庭的檢察官,每一次的回答都是「沒意見」。既然說不出問題,也沒意見,卻一直上訴到三審!那根本是用檢察霸凌的政治報復而已!

許陽明特別費案三審無罪判決要旨

壹、前提釐清部分:

一、因為起訴書將特別費分為兩種,一種是不超過特別費的一半,以領據領取的特別費,是薪資的實質補貼,另一種特別費是使用單據的特別費,必須以單據報銷。起訴書將特別費硬分成以上兩種,並認為兩種的使用標準不一樣。許陽明辯護特別費具有「統一性質」,法律上並無所謂「領據的特別費」與「單據的特別費」兩種,因此特別費不應有兩種不同的對待標準。

判決書採納許陽明的辯護詞,反駁起訴書說「豈有一方面認實質補貼性質,另一方面又認為以私人花費報領特別費應構成職務上詐領財物之理。」且判決書反駁檢方起訴書所說的特別費是「特別酬庸」或「實質補貼」的說法,認定特別費不具待遇性質,特別費並非「特別酬庸」或「實質補貼」。

二、許陽明認為特別費的使用是首長特權,使用慣例一向尊重首長。判決書引用主計處函釋「至可用場所、時間、消費對象,基於實際執行時,其事實情況不一,避免掛一漏萬,現行相關法令無法明確一一列舉,應由各機關依上開定義自行認定。」也引用最高法院判例:「因此判斷何者花費可報領之標準自應相同」。

貳、事實認定部分:

一、許陽明從未經手申報特別費,也從未有一筆特別費,無論是領據部分或單據部分匯至私人帳戶,而是放在辦公室公用,薪水也是先扣除辦公室的不足支出後,再匯至個人帳戶。根據檢調單位所取得的辦公室電腦記帳記錄查證,判決書認定,許陽明放在辦公室公用的薪資及個人獎金等「其他收入所得已足以支付其個人花費,根本不需動用到特別費。」

二、起訴書說許陽明將許添財市長的消費拿來申報,判決書說:「顯有違誤。」起訴書說許陽明卸任後還申報特別費,判決書說:「應有誤認。」(根本沒這事!而某些特定名嘴與媒體卻拿這些事猛修理!)

三、許陽明在台北、高雄之消費,例如牛排消費,大飯店消費及諸多其他消費--等等,經證人包括中時晚報前總經理、中華民國自然保育協會副理事長、臺南市記者....等等很多位到庭作證,另外包括接待瓜地馬拉總統、日本交流協會秘書長垂秀夫---等等費用,也經公務行程--等等證明。這部分判決書說:「證明均與公務有關。」

四、許陽明認為消費經再三查證仍有一些不清楚之處,檢察官如認為與公務無關應負舉證責任。判決書因此判定:「起訴書僅記載消費時間、地點及報銷項目,就消費目的為何,是否全然與公務無關,並未提出任何證據為憑,因此無法遽指此一部份報領有何不法。」

對WHA立場不一致[编辑]

  • 管碧玲2011年揭發世界衛生組織WHA內部密件處理涉及台灣事務時稱台灣為中國之一省,曾指出該密件明確指出中華台北中國台北WHA開會期間的代稱[28],但2016年民進黨執政後仍以中華台北參與WHA,管碧玲稱馬政府在會前沒有像童振源一樣表達不接受,因此民進黨的「參加」和馬政府的「參加」完全不同。[29]

太平島無經濟海域說[编辑]

  • 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認定包括太平島在內的南沙群島所有島礁均為「岩礁」。7月14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政府過去就沒依太平島劃設二百浬經濟海域,仲裁結果並未影響現有的經濟海域。管碧玲指出那海域並無一國家劃為經濟海域,但管碧玲的說法,經內政部長證實係為事實,年代新聞張雅琴在電視節目中嚴詞批評管碧玲說法,但其實是張雅琴沒弄清楚,張雅琴的批評是錯誤的,管碧玲說法並無爭議。[30][31]

蘭嶼核廢料立場[编辑]

  • 2017年1月11日,立法院處理《電業法》爭議條文,時代力量、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分別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在民國110年將核廢料遷出蘭嶼,不過,在民進黨立委人數優勢下,時力和國民黨團的提案表決最後都未獲通過。管碧玲發言時不斷向原住民抱歉,但強調不能說謊。[32]

旗后為中華民國之母[编辑]

管碧玲藉高雄市立旗津醫院啟用,以馬雅各醫生在旗后開設現代醫院,與孫文在香港所就讀的香港西醫書院有相屬關係,自創旗后為中華民國之母的說法,但由於其選區所包含的旗津,鼓山,鹽埕等,在228中且為被中華民國政府大量鎮壓之處,其傳統綠營支持者的屬性,對其所代表的背景民意之言論表示保留。 其實管碧玲此一故事的説法是:馬雅各醫師到旗后來宣教行醫,後介紹萬巴德醫師到旗後行醫。萬巴德在旗后發現有一些病是由蚊子傳染,遂被尊稱為熱帶醫學之父。1887年萬巴德到香港西醫書院擔任首任院長,並聘康德黎為敎務長,孫中山為該院第一屆畢業生。後來孫中山在倫敦蒙難為康德黎所救。因此沒有馬雅各就沒有萬巴德來旗后,就沒有萬巴德到香港西醫書院當院長,沒有萬巴德就不會聘康德黎,沒有康德黎在西醫書院教過孫中山,就不會有康德黎在倫敦救孫中山,所以如果沒有康德黎救孫中山,可能就沒有後來孫中山倡導的革命,也就沒有後來的中華民國,所以旗后可以説是中華民國之母。其實管碧玲當年這個說法,目的在於讓民眾瞭解西方醫學在旗后的發展史,聽者也多哈哈大笑。証諸管碧玲委員在該區所獲選票,應該與選民屬性對此說法有無保留無關。

選舉[编辑]

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编辑]

2004年高雄市第一選舉區立法委員選舉結果
應選6席
號次 候選人 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1 管碧玲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46,651 12.83%
2 張顯耀
  1. REDIRECT Template:PFP||style="border-left:4px solid #F75000;" align="right"|54,942
15.11%
3 曾燦燈 Template:Tsu 40,326 11.09%
4 李昆澤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55,126 15.16%
5 江綺雯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37,621 10.35%
6 蘇盈貴 無黨籍 19,953 5.49%
7 張榮顯 無黨籍 5,583 1.54%
8 梅再興 Template:Npsu 2,702 0.74%
9 林進興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47,299 13.01%
10 林誌彬 無黨籍 276 0.08%
11 林壽山 無黨籍 3,646 1.00%
12 王天競 無黨籍 678 0.19%
13 羅世雄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46,583 12.81%
14 盧利康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2,199 0.60%

來源: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

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编辑]

2008年高雄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選舉結果
號次 候選人 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1 羅世雄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63,410 48.85%
2 李凈瑜 紅黨 424 0.33%
3 曾文聖 大愛憲改聯盟 186 0.14%
4 林稱雄 Template:NONP 184 0.14%
5 管碧玲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65,604 50.54%
選舉人數  212,649
投票數  131,312
有效票  129,808
無效票  1,504
投票率  61.75%

2012年立法委員選舉[编辑]

2012年高雄市第五選舉區立法委員選舉結果
號次 候選人 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1 林宏明 Template:NONP 917 0.56%
2 董桂如 健保免費連線 1,242 0.75%
3 羅世雄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70,896 42.94%
4 管碧玲 Template:Political party 92,043 55.75%
選舉人數  219,956
投票數  167,092
有效票  165,098
無效票  1,994
投票率  75.97%

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编辑]

Template: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結果/高雄市第五選舉區

出版[编辑]

出版日期 書名 出版社 ISBN
2017年6月1日 《爸爸的吉他:管碧玲的初衷》 圓神 ISBN 9789861336091

參考資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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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白色恐怖受難者 控訴大法官失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時報.2009-04-07
  2. 葉素萍.監院調查38年戒嚴令有爭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通訊社.2010-08-11
  3. 監院報告:38年戒嚴令 發布有瑕疵.公視新聞.2010-08-1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臺灣發布戒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監察院提調查報告.監察院. 2010-08-11
  5. 2010年監察院人權工作實錄:第1冊 公民與政治權利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監察院.2010
  6. 康仁俊.監院稱38年戒嚴令實施有瑕疵 綠委:慎重研議補救體制.Nownews.2010-08-12
  7. 月退再領202億年終 管碧玲:無法源!政院違法給付.獨立媒體.2012-10-16
  8. YouTube上的20121011勞保不保?管碧玲提案要求政府擔負最後支付責任 This article "管碧玲" is from Wikipedia. The list of its authors can be seen in its historical and/or the page Edithistory:管碧玲. Articles copied from Draft Namespace on Wikipedia could be seen on the Draft Namespace of Wikipedia and not main one..管碧玲.2012-10-15
  9. 柯文哲出訪美國 妻子陳佩琪接力台北輔選.自由時報.2014-10-09
  10. 陳佩琪拜票恐違法?管碧玲:早有函釋不違法!.自由時報.2014-10-13
  11. 脚本错误:没有“citation/CS1”这个模块。
  12.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3. 立法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6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14. 有爭議的候選人影射陳菊!管碧玲遭點名.自立晚報.2006-05-05
  15. 年輕法官力勸 洪秀柱、管碧玲大和解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NOWnews今日新聞.2010-07-29
  16. 鼓勵台灣電影 立委:應停辦金馬獎.自由時報.2012-11-2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7. 楊景婷.侯孝賢怒譙廢金馬胡說 愛將舒淇耀登50屆特刊.蘋果日報.2012-11-27
  18. 金馬台片慘敗立委酸停辦侯孝賢:政治目的.蘋果日報.2012-11-27
  19. 管碧玲住哪裡?幽靈戶口參選.很角色週報186期.2015-11-10
  20. 朱正庭.網友虧翻 提案「買手機送課程」的立委撤案了.蘋果日報.2015-09-30
  21. 管碧玲曾是性騷受害者 籲給陳為廷機會.聯合報.2014-12-2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2. 管碧玲登革熱住院? 辦公室闢謠:感冒啦.東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3. 周昭平.【有片】稱「得登革熱才是血統純正高雄人」 管碧玲失言.蘋果日報.2016-01-07
  24. 沒得過登革熱高雄血統不純? 管碧玲挨批失言」.自由時報.2016-01-07
  25. 蔡嘉恩、武紹隆.「沒得登革熱血統不純」  管碧玲挨批失言」.TVBS.2016-01-07
  26. 曹明正.失言被轟!管碧玲:沒得登革熱高雄血統不純.中時電子報.2016-01-07
  27. 邱明玉.稱「得登革熱才是血統純正高雄人」 管碧玲:斷章取義.NOWNEWS.2016-01-07
  28. 郭佩凌.WHA一中原則!綠昔轟馬賣台現卻惦惦 又見「髮夾彎」?.必PO TV.2016-05-09
  29. 遭批對WHA態度不一 管碧玲:民進黨的參加和馬政府的參加不同.自由時報.2016-05-09
  30. 曾韋禎.太平島判為礁 管碧玲:不影響現有經濟海域.自由時報.2016-07-15
  31. 脚本错误:没有“citation/CS1”这个模块。
  32. 唐詩.電業法三讀/「很抱歉,不能說謊」!核廢遷出蘭嶼提案遭綠委封殺.民報.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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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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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务
高雄市政府
前任:
姚文智
高雄市新聞處處長
2000年4月17日—2002年12月31日
繼任:
許仁圖
前任:
首任
高雄市文化局局長
2003年1月1日—2004年9月15日
繼任:
葉景雯
政党职务
民主進步黨
前任:
李俊毅
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2010年7月9日-2011年1月31日
繼任:
高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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