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防疫新模式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群聚感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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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經濟防疫新模式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群聚感染事件,簡稱新台灣模式,是指2022年3月27日開始,在台灣發生多點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群聚感染事件[1]。2022年4月1日,本土單日確診再次破百例[2]。2022年4月15日,本土單日確診首次破千例[3]。2022年4月28日,本土單日確診首次破萬例[4]。2022年5月29日,本土確診個案新增145例死亡病例,創新增死亡史上新高;2022年5月27日,本土確診個案新增94,808例,創新增本土史上新高,確診年齡遍布未滿1歲至100歲以上。

事件經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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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案例[编辑]

3月1日至3月23日,在「臺灣經濟防疫新模式下」累積本土病例82例。並出現小規模的「本土疫情傳播鏈」。

3月24日,出現此波本土疫情的指標個案「案22394」,為「高雄化工廠群聚案」確診者,相關群聚案單日新增13例。

3月27日,單日新增83例本土個案,其中52例為「大潭電廠群聚」,50例同宿舍員工,另2例個案,一為非同宿舍員工和一員工女友。

即日起不再公布足跡(2022-4-25)

多點傳播鏈爆發[编辑]

  • 2022年4月25日,陳時中部長宣布,與各縣市長與專家會議共識,後續將改簡化或重點式疫調(原自發病日前推四日縮為二日、原包括其旅遊史、各個足跡之範圍疫調窄縮為同住家人,確診者自填之電子表單亦改轉自動化模式)處理,居隔天數亦將自10天縮短為3天的隔離+4天自主防疫管理模式,與開始不公布相關疫情傳播鏈。
主要傳播鏈 首例確診日期 首例
個案號
備註
跨縣市旅行團 2022年3月4日 案20832
嘉義婚宴群聚 2022年3月18日 案21792
高雄化工廠群聚 2022年3月24日 案22394
中和公寓群聚 2022年3月25日 案22598 為社區篩檢個案及其家人。
基隆警察相關 案22595 為小吃店及其延伸,含房仲及校園和其他社區個案。
樹林科技廠 案22556 為員工。
三重業務員 2022年3月26日 案22701
桃竹移工群聚 2022年3月27日 案22853 為員工及確診個案接觸者。
台東家庭群聚 案22849 為家庭群聚。
台中婚宴群聚 2022年3月30日 案23277 為婚宴相關接觸者及婚宴延伸醫院相關人員。
高雄金芭黎娛樂場所延伸群聚 2022年3月31日 案25606 為台中婚宴後續高雄傳播鏈。
高雄雅閣會館娛樂場所傳播鏈延伸群聚
花蓮護理師/某旅行團相關 2022年4月1日 案23529 為相關確診個案接觸者。
桃園工作室群聚 案23540 為確診個案家人。
三峽校園群聚 2022年4月2日 案23396 主要為校園或確診個案接觸者。
高雄帝堡娛樂場所延伸群聚 案25174 為高雄雅閣會館傳播鏈的後續延伸,最早期為台中婚宴群聚。
高雄大帝國娛樂場所延伸群聚 2022年4月3日 案25056
張惠妹演唱會相關 案25507 為同月3、6、8日等三場不同場次。
花蓮奧斯卡群聚 案24686 為花蓮主要傳播鏈。
屏東小吃部群聚 2022年4月9日 案25601 為高雄個案延伸。
花蓮某補習班相關 2022年4月11日 案28330 為花蓮奧斯卡群聚相關延伸。
演藝圈相關 2022年4月13日 不明 自4月13起接二連三出現藝人及電視台爆出確診,多部節目戲劇接二連三停拍;4月23日《原子少年》官方更公告三名選手確診,後續爆增至43位。

各縣市每日確診個案分佈(自3月24日至今)[编辑]

資訊來源: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系統(台灣本土病例分佈)公布之每日統計數據(因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系統撈取統計時間點不同,加上個案管理會轉移到其他縣市,數字隨之作滾動式調整)。

全區 全國 新北市 桃園市 台北市 台中市 高雄市 台南市 基隆市 彰化縣 新竹縣 屏東縣 宜蘭縣 新竹市 花蓮縣 苗栗縣 雲林縣 南投縣 嘉義縣 台東縣 嘉義市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此波 1923262 577079 265754 254379 160069 157780 94335 54623 50880 49647 42341 41664 32629 30914 29187 22062 17437 14734 12904 9270 2739 2263 572
3/24 13 1 11 1
3/25 19 11 4 4
3/26 31 14 1 1 15
3/27 83 8 2 1 3 7 54 2 6
3/28 45 10 4 5 2 15 2 4 3
3/29 29 10 5 1 3 8 1 1
3/30 83 16 14 7 2 33 2 2 7
3/31 105 35 23 10 2 4 18 4 1 3 4 1
4/1 152 51 22 19 2 6 35 3 2 5 1 4 1 1
4/2 194 82 25 13 3 6 41 8 4 8 2 2
4/3 138 43 16 22 1 1 33 11 1 5 2 2 1
4/4 207 91 13 29 4 5 31 2 11 3 7 11
4/5 254 95 10 41 2 34 4 28 3 14 1 5 8 5 1 2 1
4/6 365 114 35 84 4 36 5 38 1 8 4 2 4 19 3 7 1
4/7 400 156 30 61 4 50 7 32 1 10 6 5 5 25 3 3 1 1
4/8 397 138 40 74 7 30 6 40 3 7 9 6 3 20 3 1 8 2
4/9 394 125 42 67 7 25 17 28 14 22 15 6 13 2 2 3 6
4/10 482 173 35 97 9 30 4 35 3 13 18 12 10 24 4 6 6 2 1
4/11 486 154 30 101 21 49 9 38 3 16 12 9 6 28 2 2 1 4 1
4/12 759 254 74 142 26 63 11 57 7 23 19 11 15 44 3 1 1 3 2 3
4/13 865 359 94 147 26 45 18 59 2 22 4 13 10 54 3 2 1 3 2 1
4/14 1055 344 153 145 31 50 20 45 4 14 19 35 15 143 7 3 2 3 20 2
4/15 1270 407 264 185 38 59 32 92 16 15 14 40 15 56 17 3 4 1 11 1
4/16 1264 421 193 223 24 41 11 102 7 7 15 54 9 121 5 7 3 1 18 2
4/17 1351 517 187 246 40 26 18 106 4 15 18 57 15 57 6 5 7 10 16 1
4/18 1582 559 199 285 50 50 42 161 8 17 16 64 23 73 11 7 2 3 6 2 1 3
4/19 2236 771 347 400 69 106 33 193 17 26 26 85 21 88 12 15 15 5 3 1 3
4/20 2869 1015 393 617 134 68 33 205 35 39 36 79 24 90 16 39 10 4 24 6 2
4/21 3535 1299 396 753 177 121 62 258 50 46 20 86 25 100 27 52 10 5 38 2 2 5 1
4/22 4125 1513 704 830 186 96 44 221 32 64 27 96 36 129 30 50 22 7 26 8 1 2 1
4/23 4943 1741 992 983 153 135 42 291 48 54 36 118 44 171 20 28 11 13 36 18 1 6 2
4/24 5448 2066 794 1000 194 152 72 365 50 73 36 320 43 162 27 27 16 13 25 9 1 1 2
4/25 6725 2265 1165 1478 284 198 89 425 80 100 76 127 62 215 33 29 13 28 40 6 3 9
4/26 8809 3331 1444 1813 356 269 169 477 89 110 63 130 82 248 54 60 32 24 20 14 11 10 3
4/27 11315 4654 1477 2344 627 342 183 493 88 118 96 165 105 308 59 78 41 26 74 24 4 3 6
4/28 11961 4272 2000 2570 590 393 217 599 179 163 112 160 100 278 57 88 57 25 52 35 7 3 4
4/29 15014 5932 2213 3014 763 468 255 717 137 184 129 292 117 334 82 138 47 80 51 36 5 15 5
4/30 16922 6048 2752 3992 822 441 290 816 198 183 188 302 148 276 79 144 71 44 73 30 9 13 3
5/1 18313 7215 2735 3477 848 679 375 884 195 222 274 379 72 394 91 137 79 78 81 66 14 12 6
5/2 22548 8514 3430 4418 1204 818 452 1219 199 317 275 390 156 422 142 240 61 90 94 78 15 6 8
5/3 28261 10596 4813 5105 1711 1042 741 1008 296 525 412 464 180 434 197 243 125 138 109 79 23 12 8
5/4 29919 10623 4899 6035 1842 1183 770 926 342 558 408 622 199 558 186 219 150 121 128 97 30 20 3
5/5 36052 12492 6298 7304 1927 1782 868 1454 395 555 411 624 352 378 262 351 155 137 155 111 26 5 10
5/6 44262 16303 6920 8181 2535 2180 1270 1555 471 750 548 766 476 796 322 357 208 189 232 108 60 18 17
5/7 44190 18865 5521 7504 2357 2076 1226 1329 499 710 660 823 506 575 357 348 247 207 196 123 26 20 15
5/8 40236 14967 6363 6452 2124 1981 1339 1492 474 766 712 963 335 717 323 362 203 179 267 140 60 12 5
5/9 38747 12632 5945 7760 2226 2069 1404 1507 568 628 597 827 534 570 322 466 187 171 166 105 42 21
5/10 69017 25828 11096 9434 4498 3740 2130 2131 992 1766 1129 1323 1097 1035 750 562 422 327 348 267 94 35 13
5/11 65370 25285 10171 9817 3761 3326 2184 1853 936 1354 947 1101 815 1168 731 562 374 356 322 181 62 60 4
5/12 64949 23505 9521 10888 3695 3754 2233 2029 1102 1638 1075 1362 578 962 719 553 316 300 326 242 90 44 17
5/13 63832 22430 9538 8871 4351 3886 2456 1920 1062 1692 1023 1683 1261 826 623 602 417 390 368 232 80 111 10
5/14 68628 24028 9696 10844 3996 3990 2326 2137 1326 1930 1169 1819 1368 986 844 632 473 379 282 210 73 117 3
5/15 61642 21008 8707 8625 4421 4341 2459 1705 1313 1645 974 1566 853 761 980 597 476 395 334 267 91 116 8
5/16 65526 19109 10216 9083 4718 5087 2698 1925 1560 2206 1429 1449 1142 1135 1101 574 616 537 366 375 113 74 13
5/17 84152 28454 9575 10957 6730 6966 3877 2420 1884 2373 1925 1834 1301 1291 1067 906 705 601 609 395 143 128 11
5/18 90971 26433 14073 11182 7474 6818 4630 2650 2196 2790 2004 2064 1912 1272 1466 1012 949 630 630 489 146 130 21
5/19 85244 24563 11859 10239 7150 7787 4565 2060 2180 2793 2131 2198 1719 1137 1265 971 739 657 608 380 134 99 10
5/20 84550 24500 10746 9591 7812 7856 4475 1757 2739 2461 2115 1955 1618 1234 1578 1106 929 733 540 531 158 115 1
5/21 79416 21710 11541 8718 7076 7451 4533 1824 2276 2330 2052 1734 1683 1107 1622 903 889 708 490 455 128 114 72
5/22 66233 16397 8935 6504 7090 7440 4385 1457 1954 1909 1878 1430 1341 1069 1118 766 854 560 515 336 136 122 37
5/23 82512 17553 10822 7679 9155 9767 5404 1905 3976 2186 2464 2063 1667 1377 1596 1153 1185 866 831 574 159 94 36
5/24 89356 22617 10714 8008 9770 9977 5762 1789 3359 2639 2768 1656 1833 1582 1816 1334 1223 1033 647 548 142 115 24
5/25 81827 18673 9764 8067 9971 8792 5774 1704 3145 2313 2445 2037 1735 1300 1678 1060 987 899 678 519 145 124 17
5/26 94221 20742 10372 8171 11454 11570 7308 2091 4033 2754 2538 1753 2243 1380 2180 1611 1276 1017 860 641 125 76 26
5/27 80807 16916 9234 7174 9003 9930 6756 1448 3426 2522 2429 1889 1810 1304 1975 1396 972 978 721 559 129 142 94
5/28 76515 15359 9569 6927 8975 9734 5963 1257 3746 1973 2395 1575 1749 1102 1651 1002 950 957 838 518 128 117 30
5/29 60041 10667 6493 5565 7539 8333 4278 1026 3160 1894 2127 1003 1126 938 1664 1246 901 779 600 432 120 132 18

每日(本土病例-無、輕、中、重症)案例增減統計[编辑]

  • 自2022年1月1日至5月25日止,總累積病例:1,531,055人
輕症(含無症狀) 中、重症
中症 重症
1,527,367人 2,693人 995人(含病故805人)
99.76% 0.18% 0.06%

死亡案例(本土病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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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编辑]

校園停課[编辑]

截止2022年5月22日,教育部指出,依據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各大專校院回報,統計有全國共計22縣市,學生染疫總數為13萬3632人。總計,全國有2,556校採全校或部分班級停課,採「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計392所園校(幼兒園146所、國小103校、國中27校、高級中等學校26校、大專校院90校);採「部分班級」暫停實體課程,計2,164所園校(幼兒園736所、國小985校、國中240校、高級中等學校174校、大專校院29校)[5]

5月23起停課縣市[编辑]

  • 臺北市

北市政府5月18日宣布,台北市公私立小學、國高中於5月23日至5月27日改為遠距教學,5月26日宣布至6月2日繼續進行遠距教學。;國三及高三則從5月23日起至畢業典禮前1天,改為遠距教學。

  • 桃園市

桃園市長鄭文燦19日宣布,高中以下各校應於23日到29日採遠距教學,若要實體教學須專案申報,未來再以週為單位,視疫情狀況滾動式檢討。

  • 臺中市

台中市長盧秀燕19日宣布,台中市高中以下學校,5月23日至27日實施暫停實體授課,改為遠距線上教學,國三和高三則暫停到畢典前一天。5月26日宣佈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下周繼續停課一周,直到端午節假期結束。

  • 臺南市

台南市政府19日宣布,全市國中小下週一5月23日起全面停課一週,改採遠距教學,校方若考量評估實體上課可行,市府也予以尊重決定。家長若有學生居家照顧問題,仍可到學請校方協助照顧。

此外,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21、22日登場,台南考區總計1萬5574人應試,全市設有18間考場學校,開設486間試場,全程皆不開放家長陪考。

  • 高雄市

高雄市教育局19日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公立幼兒園暫停實體課程,改為線上教學,停課日期為5月23日至5月29日、補習班停課日期為5月21日至5月29日。

  • 基隆市

基隆市長林右昌19日宣布,考量國中九年級學生和高三學生即將完成會考和學測,國中九年級學生和市立高中三年級學生,23日起至畢典前採遠距教學,不用到校,國中小則不跟進台北,家長可自由選擇是否要讓孩子到校上課。

  • 新竹市

竹市府19日宣布,高中、國中小、公立幼兒園自5月23日至27日暫停實體課程5日,5月26日宣布延長遠距教學至6月2日。高三、國三生畢業典禮前皆暫停實體課程,採全面居家遠距教學。

  • 新竹縣

新竹縣府僅宣布,國三及高三至5月16日起線上教學一週,其餘校園鼓勵教師以混成教學授課,可採取線上教學,也區分為同步、非同步模式,進行非實體授課。5月26宣佈高中以下學校,延長遠距教學至6月2日。

  • 苗栗縣

日前苗栗縣政府僅宣布,國三學生5月16日至5月20日暫停實體課程,後續配合中央指引修訂。

  • 宜蘭縣

林姿妙19日宣布,宜蘭縣所屬各級學校(含附幼及補校)從5月23日到5月27日為止(下週一至週五),暫停實體課程一週。國小1、2年級採非同步遠距教學;國小3年級至高中職,優先採同步遠距教學;國3生及高3生可遠距教學至畢業典禮為止。

  • 南投縣

南投縣府教育處19日宣布,縣內國中九年級從5月25日起暫停實體課程,全部改為線上教學,流少人流動降低群聚染疫風險。

  • 金門縣

金門縣長楊鎮浯表示,國中會考即將於5月21日登場,為避免家庭群聚傳染,且在各校調查家長意願有8成同意繼續實施國小線上學習,全縣國小「停課不停學」線上學習自5月13日起再延長2週。

  • 彰化縣

高中以下(含國小附幼)改遠距教學模式授課再延長一周。

未受5月23起停課影響縣市[编辑]

  • 新北市

新北市長侯友宜5月18日表示,新北充分授權給學校評估,採高或低風險來決定,是否線上還是實體分流上課,讓學校做好守護健康、學習不中斷,且能讓孩童得到基本照顧,為重要考量原則。

新北教育局副局長劉明超今(19)日補充,三重、蘆洲、新莊、中和、永和、土城及板橋區已有9成多國小、國高中學校決定23日起至27日暫停實體授課、改採遠距教學一週。

5月26號宣佈沒有相關提早放暑假計畫。

  • 雲林縣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不打算跟進中小學停課,但授權學校防疫長依確診者的活動力做有效控管,若也必要停課也會報請教育處。

  • 屏東縣

校方可因應疫情狀況,彈性實施遠距線上教學,但縣府不強迫。

  • 嘉義市,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連江縣

未宣布最新線上教學措施,依現行公布之停班停課規定處理。

防疫措施[编辑]

指揮中心[编辑]

臺灣經濟防疫新模式措施[编辑]

  • 經過三次(2月24日[6]、3月28日[7]、4月27日[8])的滾動修改國內措施(截止施行至5月31日):
    • 疫情中心表示,國內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本土疫情將持續升溫,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宣布4月27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仍維持至2022年5月31日。
    • 相關規定調整如下:
      • 即日起取消營業場所/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餐飲場所等)實聯制措施,鼓勵民眾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
      • 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 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 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室內外從事運動。
          2. 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 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
          4.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6.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 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 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 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 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 指出,簡訊實聯制自2021年5月19日起實施,透過「疫調輔助平臺」整合簡訊實聯制資料,協助地方政府疫調人員掌握個案相關活動史及匡列接觸者等,達到防疫之目的。截至2022年4月26日止,已發送47.7億則簡訊,因應疫情發展及防疫新階段之措施調整,即日起取消實聯制措施,簡訊發送將自明(28)日零時起退場,鼓勵民眾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該APP在廣泛使用下才能發揮最大成效,使用者只須下載安裝並開啟藍牙,APP即可記錄相關資料。民眾進入場域時僅需出示APP畫面,提供更便利之自主防疫方式。尚未安裝之民眾可至App Store及Google Play雙平臺下載使用。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其他措施[编辑]

2月24日,疫情中心表示,為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評估國內疫情狀況及國際防疫措施開放情形,宣布春節檢疫專案實施期間延長至3月6日(航班表定抵臺時間)止,相關措施均維持專案規定;並自3月7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9]。並表示,鑒於國內外疫情趨於穩定,為兼顧經濟、生計及防疫,自3月7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10]。更表示,依據春節前後本土疫情趨勢,考量國內本土疫情已穩定可控,自3月1日起暫停本島5處機場及2處港口篩檢站之運作及健康聲明書之填寫[11]。再表示,國內COVID-19疫情趨於穩定,衡酌醫療機構防疫安全及民眾探病需求,自3月1日起調整醫院探病管理措施,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的醫院除例外情形之外,維持禁止探病;其餘縣市的醫院有條件開放探病[12]。再進一步表示,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維持穩定,為兼顧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探視之需求,自3月1日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理措施,重點說明如下: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維持現行管制措施,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二、除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以外縣市:有條件開放探視。訪客須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三、自費篩檢陰性證明包含COVID-19抗原快篩或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使用家用試劑自行檢測或由醫事人員採檢檢測皆可;機構不得限制僅可使用特定檢測方式之陰性證明。若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以上者」,可免除篩檢。前述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第2級疫情警戒期間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並鼓勵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基礎劑12週後之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1劑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13]。再進一步表示,自3月7日零時起,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14]

3月7日,疫情中心表示,為落實具有感染風險對象之追蹤管理,請民眾於執行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務必按時執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並配合於雙向簡訊回報檢測結果,對於未回報檢測結果者將加強追蹤查處。表示,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及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自今日零時起(確定病例研判日期、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均縮短為10天,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增為2次(第3天、第6-7天各1次),檢測結果透過發送雙向簡訊回報,以即時掌握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之防治措施。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於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規定,可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強調,因應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檢疫、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措施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15]

3月11日,疫情中心表示,由於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屬防疫必要人力,為因應醫療照護機構之工作人員因密切接觸COVID-19確診病人,而被匡列為居家隔離對象,致機構人力短缺無法維持重要業務,指揮中心調整「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力短缺之應變處置建議」,倘醫療照護機構於啟動人力備援計畫後,人力仍然不足,且無法將病人或機構服務對象轉介至其他機構時,得經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提前召回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相關調整說明如下:一、適用對象:醫療機構和長期照護機構工作人員。惟高傳播風險之密切接觸者(如家戶內接觸者、未穿戴適當防護裝備執行插管或支氣管鏡等高風險醫療行為等形式之暴露等)、非屬必要性之工作人員及免疫不全等工作人員不適用。二、醫療照護機構提前返回工作建議:(一)已完成接種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之無症狀密切接觸者:於1次核酸檢驗結果為陰性後,可返回工作,並於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第3、7、10日各再進行一次核酸檢驗,其後比照居家隔離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相關採檢規定。(二)未完成接種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之無症狀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至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7日。居家隔離期滿時,於1次病毒核酸檢驗結果為陰性後,可返回工作,並於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次日起第10日再進行一次核酸檢驗,其後比照居家隔離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相關採檢規定。(三)除前揭規定外,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網區指揮官同意者,得視疫情需要調整返回工作建議。呼籲,請醫療機構和長照機構訂有人力備援計畫,評估人力需求及適當配置,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因應可能遭遇之人力困境,共同嚴守醫療防線。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確保醫療量能充足以因應疫情[16]

3月17日,疫情中心表示,鑒於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變短,為強化監測作為,2022年3月7日零時起入境者(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及研判為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原規定應於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並在第3天、第6-7天進行公費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前述期間自即日調整為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第2天、第4天各執行1次,其檢測結果以雙向簡訊發送,俾利即時掌握訊息並執行必要的防治措施。說明,為落實具有感染風險對象的追蹤管理,請民眾於執行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務必按時執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並配合以雙向簡訊回報檢測結果。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對於未回報檢測結果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由地方政府加強追蹤,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規定,可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強調,因應Omicron變異株之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仍存在社區傳播風險,檢疫、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措施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17]

3月29日,鑒於全臺各地部分社區近日多點突發疫情,疫情中心於記者會上表示(公示發放公費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社區定點診所之位置),只要民眾自覺與疫情熱區,確診民眾具接觸或足跡重疊及呼吸道症狀之疑慮,均可依循電子地圖來免費索取家用快篩試劑[18][19]

3月30日,疫情中心表示,因應國內疫情趨勢,均滾動式調整戴口罩相關規定;於2022年1月9日至2月28日,因桃園機場、遠雄自貿園區及高雄港等感染事件,即加嚴戴口罩規定,針對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後因考量疫情趨緩,自3月1日至3月31日,增加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其中針對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規定;並因應嘉義婚宴感染事件,自3月22日起,針對宴席規定「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之防治措施,如離開座位亦須戴口罩。前述措施經評估近期國內疫情社區風險增加,自4月1日至4月30日,維持不變。重申,COVID-19疫情變化快速,相關防疫措施須隨時依據疫情狀況調整,以即時因應,故戴口罩等相關規定亦會有所變動。各項規定指揮中心及各地方政府均透過記者會、新聞稿及相關公告等方式宣布,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維護社區安全[20]

4月1日,疫情中心表示,因應持續調整邊境外與本土防疫措施及兼顧與維持防疫量能、社經活動和有效控管風險,使用池化方式提升社區檢量為可行配套措施,藉由早期檢測病毒帶原者,迅速阻斷傳播鏈(池化檢驗目前僅適用發生率不高之族群。針對高感染風險的疑似個案,仍須採用「非池化標準流程」以維持精準檢驗要求)[21]

4月3日,疫情中心表示,近期 COVID-19境外移入確診病例數仍處於高點,經評估以舊案者(初次PCR檢測Ct值≥30之個案,部分無「SARS-CoV-2 anti-N抗體陽性」)條件者居多,經專家會議決議,修訂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並自即日起實施[22]

4月6日,疫情中心表示,考量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陸續發生感染源不明的病例,社區傳播可能有擴大趨勢,為兼顧實務需求及社區防疫安全,即日起放寬居家隔離規定如下:(一)居家隔離維持以「1人1室」(含單獨房間及衛浴)為原則。(二)倘能遵守居家隔離相關規定,且每次使用浴廁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隔離。(三)倘家戶中所有同住者皆為隔離者,可同戶隔離。(四)入境者於檢疫期間轉為隔離身分者,以於原檢疫地點隔離至期滿為原則,惟為降低風險,建議不適用前述(一)至(三)項規範。(五)請各地方政府加強衛教居家隔離者及同家戶之同住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及清消方式,以確保國人健康[23]

4月8日,疫情中心公布「確診個案居家照護指引」,適用於輕症確診者與同住者均為65歲以下,未懷孕、未洗腎。「境外移入個案」採1人1戶為原則,「本土個案」採1人1室為原則,並解釋,「本土原(確診個案)與家人住在一起,可同戶;境外移入先前未與家人同住,須要拆開」。至於隔離期滿後,確診者須採7天自主健康管理,同住者須採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地方政府也將成立關懷服務中心,進行追蹤關懷[24]

4月11日,疫情中心表示,考量未來感染個案將以無症狀或輕症居多,為強化輕重症分流,擴大收治量能,將視疫情發展及時啟動COVID-19確定病例居家照護,以強化疫情危機應變能力,保全我國醫療收治量能,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今日邀集台灣急診醫學會、藥師公會全聯會、消防署、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召開「COVID-19確診病例居家照護隔離期間之就醫規劃研商會議」,針對居家照護期間就醫需求進行討論,相關說明如下:24小時緊急醫療服務、多元遠距醫療方案、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隔離期間藥品取得方式[25]

4月12日,疫情中心表示,防疫進入以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原則之「新臺灣模式」,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優化「臺灣社交距離APP」實聯制措施等相關功能,鼓勵民眾使用。說明,除了簡訊實聯制,「臺灣社交距離APP」是科技防疫一大利器,且在通知確診個案相關接觸者上,較現行之實聯制做法更為快速精準。「臺灣社交距離APP」只要下載安裝,無須註冊及登錄資料,主要利用藍牙技術,記錄相關資料。為了全面性地使用,優化APP功能,包含「首頁動態畫面」及「確診者上傳接觸資料」等部分,「首頁動態畫面」為方便用戶確認APP是否正常運作;「確診者上傳接觸資料」則由衛生單位通知確診民眾操作APP以取得驗證碼後,由系統上傳其隨機ID及活動區間資料。用戶APP每15分鐘會產生1個隨機ID,並利用藍牙訊號記錄曾接觸的隨機ID,APP每日比對確診者上傳的隨機ID,一般民眾僅需開啟藍芽功能,如經配對出曾與確診者有接觸紀錄,APP便會發出警告通知以提醒用戶,達到實聯通知效果。指出,「臺灣社交距離APP」在民眾廣泛使用下才能發揮最大成效,此APP將搭配現行簡訊實聯制,民眾進入場域時僅需出示APP畫面,得免用其它實聯制措施,提供更便利之自主防疫方式。為提高「臺灣社交距離APP」使用率,將鼓勵公務機關及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工作人員安裝使用,並鼓勵一般民眾一起使用。另建議特定或不特定之多數人進入場域或特定活動時,如餐廳、市場、演唱會或遶境等場域或活動,優先使用此APP做為科技防疫工具,在後續之實聯通知上會更快速精準。呼籲,「臺灣社交距離APP」能在確診個案確定之第一時間通知可能之接觸者,且又能兼顧個人隱私,已於雙平台發布最新版本,鼓勵未安裝之民眾下載使用,並提醒已安裝之民眾儘速更新[26]。並公布,鑒於近期本土疫情升溫,為加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間檢測結果,及早進行相關防治措施,經考量目前家用快篩試劑相當普及且效果佳,試劑特異性高達99%,對於有傳染力之個案有高度鑑別力,而且可以自行操作,節省接送醫療院所之時間人力,提升防疫效率;經指揮中心專家會議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滿之PCR採檢作業改以快篩方式由民眾自行檢測及回報結果,快篩結果為陰性者,方可於期滿後解除隔離或檢疫。說明,為利實務執行,調整防疫措施如下:一、居家隔離:(一) 總共進行4次檢測,分別為隔離期間第5-7天、隔離期滿當日(接觸日次日起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4天實施,原隔離期滿之PCR檢測改以快篩檢測進行。(二) 無第10天快篩試劑者,請先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之快篩試劑執行檢測,並於隔離期滿後主動洽詢「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由「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協助轉介「現居地」地方政府衛生局所領取快篩試劑。二、居家檢疫:(一) 考量國際港埠現行試劑發放作業及Omicron變異株之潛伏期較短等病毒特性,爰檢疫期間第7天之快篩調整為第10天(檢疫期滿前)執行,即於檢疫期間第3、5、10天各進行一次快篩,檢疫期滿不再實施PCR採檢作業。(二) 尚未進行第7天快篩檢測之檢疫民眾,請延後至第10天執行;已完成第7天快篩檢測者,請先以原提供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之快篩試劑執行檢疫第10天之快篩檢測,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聯繫所在地之地方政府領取快篩試劑,完成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2次快篩。再次強調,隔離及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隔離及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27]

4月15日,疫情中心表示,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強化輕重症分流,以確保醫療量能及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昨(14)日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條件,醫院收治中重症、高齡(70歲以上)、血液透析、懷孕36週以上確診者;其餘依條件收治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管理。有關媒體報導部分專業人士對孕婦確診者依懷孕週數做為輕重症分流存有疑慮,指揮中心說明如下:(一)懷孕染疫之併發症風險高,近預產期者也隨時可能有生產照護需要,較不適合居家照護模式。(二)孕婦如確診,先依週數(36週)分流到加強型集檢所/防疫旅館或醫院。至加強型集檢所/防疫旅館者,除每日健康關懷,負責醫院會例行照會婦產科醫師視訊或到所會診,評估有需要住院觀察/治療者,會轉送醫院收治。(三)所有加強型集檢所/防疫旅館均已與醫院設綠色通道,因應緊急醫療後送需求,請入住民眾安心。指出,將持續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確診病例照護措施,以兼顧病人安全及醫療量能[28]

4月19日,疫情中心表示,鑒於本土社區疫情持續擴大,每日新增居家隔離對象持續大幅增加,為維持居家隔離/檢疫對象之管理品質,兼顧風險管控,經諮詢專家後,自20日零時起,主要為有效管理輕症個案及調整居家隔離/檢疫對象之相關採檢措施[29]

4月20日,因應(19日)本土出現首例確診COVID-19幼兒病亡案例,疫情中心同日廣邀臺灣兒科醫學會、臺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召開會議,訂出COVID-19兒童確診病例居家照護警訊表徵與緊急送醫條件[30]。並表示,考量COVID-19本土疫情升溫,為確保民眾於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或確定病例於居家照護期間,若有相關醫療需求必須往返醫療機構時,可以及時前往,自即日起放寬有就醫或採檢需求之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之交通運送方式,以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以及保全醫療運送量能[31]。更表示,對於近期有居家隔離民眾反映,社區管理委員會禁止外送員進入社區送餐的情形,為兼顧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必要生活需求及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指揮中心將研議相關措施及裁處規定。說明,目前已有公布「COVID-19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供社區強化相關服務人員之管理措施依循,對於外送或其他進入社區人員,社區管理單位可運用實聯制落實登記作業,以及強化手部消毒等措施做好風險控管;若限制供餐或其他生活必需品人員進入,以致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對象需外出取餐或領取物品,對於社區其他住戶造成的風險更高。另指出,針對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如需藥師送藥到府服務部分,應先與選定之送藥到府藥局聯繫,確認用藥需求、領取方式、領取時間以及送藥地點等相關資訊,如因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不得送至確診個案家門口,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得委由管理人員代為領收並轉交放置確診者家門口,後續再與藥師以通訊方式核對領取藥品以及進行用藥衛教諮詢,以確保用藥安全。強調,近期國內疫情已進入社區流行,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係配合防疫措施,請社區管理人員務必給予相關協助,以免違反相關規定受罰[32]

4月22日,因應本土COVID-19疫情逐步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防範疾病於醫療機構傳播與保全醫療量能,自即日起調整醫院探病管制措施(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均暫停探病作業。其餘縣市之醫院除例外情形外,只開放特定病房區域,允以探視)[33]。並公布,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發展,為防範COVID-19於住宿式長照機構內傳播風險,即日(4月22日)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理措施,重點說明如下: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如下:(一)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二)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二、除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以外縣市:依以下三、四規定有條件開放探視。三、訪客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 天(含)以上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經確診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可免除篩檢。四、一般訪客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之住民,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前述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表示,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務必落實執行「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及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相關措施指引,鼓勵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接種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並鼓勵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34]

即(4/25)日起各地方政府實施重點疫調

4月25日疫情記者會,陳時中部長宣布,已與各縣市長與專家會議共識,後續預計將改簡化或重點式的疫調(原自發病日前推四日縮為二日、原包括其旅遊史、各足跡之範圍疫調窄縮為同住家人,確診者自填之電子表單亦改轉自動化模式)處理,居隔天數亦將自10天縮短為3天的隔離(以日本與各國的研究數據來看,其病毒潛伏期中位數為2.9日至3.1日,所以3天隔離可以檢出大多數之確診者)+4天自主防疫管理模式,與各縣市府開始重點式疫調,非必要不透露疫情足跡[35][36][37][38]

4月26日,疫情中心表示,鑒於本土疫情持續升溫,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自即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同時回溯目前(至26日止)居家隔離已超過三天者,自27日起,解除隔離處置[39]

4月28日,指揮中心表示,自4月26日起實施居家隔離「3+4」新制,考量「快篩實名制」上路,快篩試劑為重要防疫資源,為保全防疫量能,自今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公費快篩試劑發放數量,國小至高中學生發放2劑快篩試劑,大學以上學生及成人發放3劑快篩試劑,提供隔離期間初篩、有症狀或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學生務必於4天自主防疫期滿且於次日快篩檢測陰性後方可上學[40]

4月30日,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國內疫情,即時蒐集確診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資訊,簡化疫調流程,自5月1日啟動「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達到掌握密切接觸者資訊、降低疫情擴散之目的[41]

5月2日,指揮中心公布「紓解急診採檢人潮的應變措施」,為避免大量民眾前往醫院急診篩檢造成急診壅塞,影響重症醫療量能,已規劃相關因應措施,請各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配合辦理;並強調,請地方政府於設置社區篩檢站時,規劃結合基層醫師進駐,以協助判斷是否有重症的風險或徵候,必要時由護理師給予衛教,遇有快篩陽性且症狀輕微者,可直接開予症狀治療藥物,同時進行PCR檢驗[42]

5月3日,疫情中心表示,自5月9日零時起,入境從原來的10+7方案、縮短為7+7(「居家檢疫天數」為7天,第8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43]

5月5日,指揮中心公布「新增的COVID-19確診定義」,凡是居隔、自主防疫、居家檢疫者若快篩陽性,使用「健康益友APP」或聯絡衛生局,醫事人員透過遠距醫療或視訊確認後,即為確診。若民眾對快篩結果有疑義,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採檢[44][45][46][47]。並公布「確診居家如何使用口服藥?」指引,凡是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列為確診對象後,無需等待衛生局通知,手機下載「健康益友App」,透過醫生視訊問診、並取得病人同意後,將開立口服藥「莫納皮拉韋」或「Paxlovid」處方箋[48]

5月6日,指揮中心表示,為避免輕症疑似個案集中於大醫院急診篩檢,造成急診壅塞、影響急重症醫療量能及引發院內感染,自2020年建置COVID-19採檢網絡,指定199家社區採檢院所,提供有採檢需求之社區民眾前往。由於國內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確診個案遽增,為擴大基層醫療防疫量能,強化COVID-19採檢分流,開放診所提供PCR核酸檢驗採檢服務,並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共同合作,公私協力,擴充採檢量能,以提高民眾採檢可近性[49]

5月7日,指揮中心宣布調整「居家隔離匡列辦法」,5月8日起僅匡列確診者的同住親友(或學校同寢室友)居家隔離,同校、同職場及同場域密切接觸者改列「自主應變對象」,不再開立居家隔離書及電子圍籬;並說明,「自主應變對象」有症狀就快篩,並依接觸史及疫苗接種史,分為高風險、低風險,高風險對象可選擇自我隔離或居家辦公;低風險對象有症狀就快篩、無症狀就正常工作;並宣布鬆綁確診者解除隔離條件,適用於5月8日後確診的個案,不溯及既往[50]

5月12日,指揮中心公布,5月13日起開放非居家隔離親友,代替確診者至 124 家特定醫院防疫門診看診、領藥。另外表示,5月10日起也開放以電話問診代替或輔助視訊,評估是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減少數位工具使用上的困難[51][52]

5月13日,指揮中心宣布,為提供無法使用視訊或未能成功預約視訊診療之民眾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管道,自5月14日起,開放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3類對象快篩陽性時,可委由親友攜帶健保卡及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至診所或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確認。表示,民眾於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可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如居家環境設備無法使用視訊或未能成功預約視訊診療者,可委由非居家隔離親友攜帶健保卡及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至診所或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確認。使用遠距門診醫療者可以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重要政策/COVID-19就醫權益與因應作為/民眾就醫權益(視訊診療看這裡)/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或使用「健保快易通APP∣健康存摺APP」,查詢附近「視訊診療指定院所」,並先行電話洽詢或至院所網頁預約掛號,或可聯繫地方衛生所、關懷中心協尋可提供視訊診療服務之院所,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53]。並表示,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兒童確定病例數增加,為提供學齡前兒童(6歲以下)優先照顧,舒緩醫院急診量、避免過多就診者排擠兒童之待診時間,以及減少群聚,指揮中心已請教育部、國防部、退輔會附屬醫院及衛生福利部部立醫院等四大公立醫療體系,儘速配合開設學齡前兒童就醫綠色通道(防疫急門診),建立兒童專用候診動線,由兒科專科醫師看診,提供學齡前兒童相關評估、採檢與診療服務。指出,截至今日中午,四大公立醫療體系設置學齡前兒童就醫綠色通道計有35家醫院,包括退輔會附屬榮民醫院15家、國防部所屬軍醫院13家、教育部所屬大學醫院3家及衛生福利部部立醫院4家,另衛生福利部部立醫院尚有13家將於5月18日前全數完成開設兒童就醫綠色通道[54][55]

5月16日,指揮中心宣布,為因應社區廣泛流行,兼顧風險管控及維持公衛防疫量能,並參考國外防疫政策,2022年5月17日起調整「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針對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除居家隔離,改為進行7天自主防疫。表示,自5月17日起調整納入「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隔離」,針對確診個案同住家人之政策如下:一、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得:免居家隔離,但需配合7天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自主防疫規範,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二、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隔離期間應留在家中,禁止外出,於隔離期滿後繼續4天自主防疫,另須配合於隔離期間完成匡列時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呼籲,由於確診個案同住家人為較為親密之接觸者,於接觸後可能有發病及感染他人風險,爰應確實遵守自主防疫規範,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要外出,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且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禁止餐廳內用餐、聚餐、聚會、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56]。並表示,為降低65歲以上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感染「COVID-19」後病程發展為重症之風險,於使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經醫師確認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說明,為把握及時「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時機,自2022年5月18日起,65歲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就近至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進一步說明,經醫師依病人提供之抗原快篩陽性檢驗結果與臨床研判,認定病人高度疑似感染「COVID-19」且達成醫病共識者,由醫師以健保IC卡上傳COVID-19檢驗結果等方式通報確診,並進行「Paxlovid抗病毒藥物」(輝瑞口服抗病毒藥)適應症評估;醫師經詳細說明治療效益與副作用,於取得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後,即可開立處方箋。持釋出處方箋者,由親友持前往社區藥局或Paxlovid配賦醫院領取藥品,進行治療。指出,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仍有疑義,則可進行PCR採檢,或於現場,或以視訊方式,於醫事人員監督、指導下再次執行快篩,如仍為陽性結果者,由醫師通報確診,並由醫師進行前述流程評估藥物治療及進行系統通報。提醒,民眾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後應依醫囑指示服藥,完成完整療程,切勿自行增減藥量或改變使用方式,以免影響治療效果;如出現服藥後不適症狀,應立即聯繫諮詢開立處方之醫療院所、居家照護團隊或各地方政府關懷中心,以及配合指示就醫。表示,依據國際已發表之隨機對照試驗,以「Molnupiravir」治療發病5天內之COVID-19門診病患,住院或死亡率下降31%,「Paxlovid」則下降88%。另考量「Molnupiravir」的作用機轉為使病毒基因組錯誤累積,可能造成病毒突變,且有胎兒毒性及骨骼與軟骨毒性等副作用,因此於「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 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中,建議本藥品提供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之具重症風險因子(除懷孕外),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5天內之≧18歲的病人使用。因此該藥品以提供血液透析、以管灌方式進食、思覺失調等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病人為主,不以釋出處方箋方式提供;開立「Molnupiravir」處方箋之院所需循程序向配賦點申領後,再將藥品提供病人治療。再次呼籲,民眾應儘速完成疫苗接種,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下載及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共同嚴守社區防線[57]。更表示,「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新選項「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將於明(17)日零時上線,確診者填寫密切接觸之同住家人時,如勾選「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勾選此項目將採自主防疫,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選項,則將被系統自動列為7天自主防疫對象,不會開立及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如同住家人為已接種追加劑但仍欲採居家隔離3+4者,請勿勾選該欄位。說明,如不小心誤填或勾選錯誤者,請於24小時內至原網址編輯、填入正確資料送出,即可完成修改。請注意,24小時之內,只能編輯一次,編輯完成送出後,將無法再度修改,因此編輯時請務必確認資料完全正確再送出。補充說明,針對國高中生未來是否適用517隔離新制,即打滿三劑得免居家隔離的措施,由於國高中生均尚未施打第三劑疫苗,現在尚無此問題。目前規劃於2022年5月下旬進行全國國高中的第三劑接種作業,未來已完成三劑接種之國高中學生,即可直接適用517隔離新制[58]。表示,「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已於今(2022)年5月1日正式上線,為增進整體效能持續檢討改進,該系統已於5月12日新增功能,可自動開立居家照護對象之電子版通知書,並於今日更新新的查詢頁面,提供地方政府轄區可針對需特殊照護之高風險對象(如懷孕、洗腎、高齡且獨居者)匯出清單,以利優先評估收治情形。而為因應國內疫情,即時蒐集確診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資訊,簡化地方衛生局疫調作業流程,今日也邀集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所共同溝通及交流意見,期使透過地方政府操作系統實務經驗,提供優化資訊系統之建議,解決公衛端量能嚴重不足之現況。呼籲,確診民眾可透過「手機簡訊」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之多元管道,點選專屬網址進入系統後,自行填報確診者及同住者之相關資料,考量目前確診民眾因部分資料填寫錯誤或未完全,致無法收到相關電子版通知書,為減輕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負擔,系統已增加批次維護作業功能,並開放確診民眾於24小時內可再次編輯1次,以協助衛生單位掌握正確之民眾資訊。指揮中心再次強調,請確診民眾於送出資料前,務必謹慎檢查後再發送,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提醒,鑒於全球COVID-19疫情仍持續發展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疫情發展持續調整相關科技防疫措施,也請全民於疫情期間配合政府防疫作為,共同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努力[59]

5月17日,指揮中心表示,鑒於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且考量65歲(含)以上長者為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高風險族群,為利儘速給予此類個案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情惡化之風險,諮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無論是否為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防疫對象,如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並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為確診,並自2022年5月18日起實施。表示,65歲(含)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就近至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之長者仍可委請親友協助前往醫療院所或採遠距方式辦理;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經醫師確認,且達成醫病共識後,由評估確認醫師或其所屬醫事機構進行健保IC卡上傳通報或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將由系統自動研判確診。進一步說明,確診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前往社區採篩檢站或鄰近社區採檢院所,再次進行PCR採檢確認[60]

5月18日,指揮中心表示,鑒於國內疫情進入廣泛社區流行,為防範疾病於醫療機構傳播,65歲(含)以上且非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陽性須由醫事人員評估及確認時,注意事項如下:一、65歲(含)以上且非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陽性時,建議優先透過遠距/視訊診療由醫師協助評估確認。二、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疑義時,應攜帶以夾鏈袋密封包裝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前往鄰近開設防疫門診醫療院所、社區篩檢站或社區採檢院所,再次進行PCR核酸檢驗。三、外出時務必佩戴口罩,並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應全程佩戴口罩)。四、為降低病毒傳播的風險,須親自到院時應注意以下事項:(一)正確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二)遵循院所規劃之就醫動線與流程。(三)報到時主動告知院所抗原檢驗結果。(四)避免與他人交談。除補充水分外,避免飲食。(五)避免於院內非就醫必要區域活動,請勿進入美食街。籲請醫療院所應妥善規劃民眾就醫及採檢動線,如設置防疫門診、採檢專區、或利用事前預約、線上查詢看診進度等方式,規劃減少就醫及採檢民眾與其他病人近距離接觸及候診時間之配套措施。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確保醫療量能充足以因應疫情[61]

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编辑]

經過三次(4月14日[62]、5月4日[63]、5月17日[64]):

  • 指揮中心表示,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為保全醫療量能,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說明如下:
    • 一、醫院:中/重症及因其他疾病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之確診者,收治住院。
    • 二、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年齡70歲(含)以上、年齡65-69歲獨居、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12個月且高燒(>39度)、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
    • 三、居家照護:年齡69歲(含)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 四、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綠色通道:為提供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的高風險確診者(例如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者等)之緊急就醫需求,設置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緊急後送就醫綠色通道,提供緊急生產及兒童等就醫需求,以保障病人安全。
    • 五、醫院下轉原則: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倘符合「COVID-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及應注意事項」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則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若未符合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者,則下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
  • 指揮中心籲請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配合落實執行社區確診病例輕重症分流,加速病床周轉率,以確保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將持續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確診病例照護措施,以兼顧病人安全及醫療量能。

國外採驗措施[编辑]

3月19日,疫情中心表示,考量近期韓國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且日增病例數高居全球第一,境外移入病例可能影響社區防疫,故宣布自2022年3月22日零時起(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增列韓國航線航班於落地時採驗,檢驗結果陽性後送醫院或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旅宿。說明,自韓國航線航班入境旅客,須於抵臺時進行落地公費採檢及快速核酸檢驗,檢驗結果陽性者,由專人完成證照查驗後,由空側後送醫院或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旅宿;檢驗結果陰性者,則接續入境通關程序,並返家進行一人一戶檢疫或前往防疫旅宿完成10天檢疫及採檢措施。指出,目前旅客抵臺時須進行「落地採驗」航班為歐美、中東、紐澳、印度、東南亞,及本次新增之韓國航班,提醒旅客抵臺後務必配合入境檢疫作業。提醒,近期我國入境旅客人數上升,境外移入威脅仍持續,請入境旅客遵守返臺後各項檢疫、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65]

4月7日,疫情中心宣布,考量近期越南航線航班的落地採檢陽性率居高不下,為避免大量陽性旅客入境,對我國社區防疫造成負擔,自即日起至5月6日的1個月期間,請越南航空、越捷航空及越竹航空等高陽性率航班配合下列事項:旅客除持搭機前2日內PCR檢測報告外,仍需通知及安排旅客增加「搭機前6小時內抗原快篩報告」,由航空公司指派專人監督旅客進行快篩。此外,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陽性率亦高,將比照辦理。進一步說明,目前歐美、中東、紐澳、印度、東南亞及韓國航線航班的旅客抵臺時仍維持「落地採檢」措施,本次新增越南航線「落地採檢」高陽性率航班實施強化措施,請自越南來臺旅客務必配合,於外站搭機前執行抗原快篩檢測[66]

4月9日,疫情中心宣布,經監測近期越南航線航班的落地採檢陽性率高,且國內疫情持續上升,為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自4月9日至5月6日,所有搭乘越南定期航線航班之來臺旅客,除檢附搭機前2日內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報告,須增加「搭機前6小時內抗原快篩報告」,並由航空公司指派專人監督旅客進行快篩。提醒,自越南來臺旅客務必配合,於外站搭機前執行抗原快篩檢測,並遵守返臺後各項檢疫、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67]

4月15日,疫情中心表示,因應國際疫情變化,自2022年1月11日起,陸續執行長程航班及印度、東南亞、韓國等航班之入境旅客落地採檢,迄今已篩檢出逾3500例COVID-19確診病例,採檢陽性率為4.1%。考量近期美加及紐澳航線來臺旅客採檢陽性率處低水平,且該等國家疫情亦呈現趨緩,經檢視後,自2022年4月18日零時起(航班抵臺時間),美加及紐澳航班移除「落地採驗」措施,抵臺旅客請配合機場「唾液採檢」及入境檢疫措施。指出,東南亞、印度、韓國、中東及歐洲航線持續執行「落地採驗」。我國入境旅客人數持續上升,請旅客抵臺時應配合及遵守現行檢疫、防疫措施,以減少病毒傳播風險[68]

第3劑接種規範[编辑]

4月15日,指揮中心宣布,高中級以下學校及補習班、衛生福利機構、失智社區服務機構、八大場所、美容美體等24類場所人員,及參加進香團、遶境等宗教活動者,4月22日起須完成第三劑疫苗接種。4月22日起須完成第三劑疫苗接種[69]

取消簡訊實聯制[编辑]

4月27日,疫情中心表示,即日起取消簡訊實聯制,簡訊發送將於4月28日零時退場,並表示,各商家及營業場所應鼓勵民眾下載「台灣社交距離app」[70]

家用快篩試劑實名制[编辑]

脚本错误:没有“main”这个模块。 4月27日,COVID-19國內疫情急速上升,民眾對於家用快篩試劑的需求增加,指揮中心宣布家用快篩試劑販售實名制自2022年4月28日上路,希望讓更多有需要的民眾買得到平價的實名制家用快篩試劑,平抑市售家用快篩試劑售價,以利控制疫情,並維護民眾健康之權益[71][72]

  • 家用快篩試劑實名制實施重點如下:
  1. 販售模式:依循口罩實名制1.0於藥局通路販售模式。
  2. 販售地點:全國4,909家健保特約藥局及58個偏鄉衛生所。
  3. 販售對象:持有健保卡/居留證之民眾;無年齡限制,每人均可購買。
  4. 購買份數:每輪每身分證字號僅能購買1次(可代購),另視情況公布下一輪日期。1份5劑,每劑100元。
  5. 販售價格:1人1份5劑,共500元(醫材原則售出,概不退換)。
  6. 分流機制:比照口罩實名制1.0初期,以身分證字號尾數單雙號進行分流;單號星期一、三、五;雙號星期二、四、六;週日則開放全民皆可購買。
  7. 販售份數:至少5,000萬劑,1,000萬份(人次)。
  8. 販售資訊查詢:健保署、食藥署、藥師公會官網。

教育部[编辑]

4月12日,教育部教育部調整校園停課指引,校園若有確診者,從原訂的全校停課改為確診者及密切接觸者的班級暫停1至3天實體課程等待疫調,並視結果調整停課天數[73]

5月7日,教育部因應5月8日匡列新制,公布各級學校停課指引,並取消原「全校1/3或10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規定,但學校仍可考量運作量能,調整學校授課方式,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若學生如因確診、居家隔離、實施防疫假無法到校,不列入出缺勤紀錄;教職員工確診則請公假,如因同住親友確診而需居家隔離,可請防疫隔離假;家長的部份,若因子女暫停實體課程或請防疫假,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5月21日至22日登場的國中會考,則將依考生狀況分流[74]

不提早放暑假,取消九宮格

民航局[编辑]

調整國籍航空機組員返臺檢疫處置[编辑]

  • 經過二次(3月2日[75]、4月27日[76])的滾動修改措施:
    • 疫情中心表示,經交通部民航局、國籍航空公司及機組員等持續努力及落實執行「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機組員追加劑疫苗完成率高達96%以上,加上嚴格的外站零接觸、機上全程防護與返臺後之定期檢測等措施,組員執勤染疫確診率低於一般入境旅客,且考量機組人員長期居檢、飛行任務循環壓力以及航空公司已建立快篩結果回報及管理機制等因素,指揮中心宣布自2022年5月1日起(以表定航班抵臺時間計算),國籍航空機組員返臺後之檢疫防疫措施。並重申,請民航主管機關持續督導航空公司督促機組員落實外站「零接觸」管理、機上「全程防護」、妥善安排派飛執勤頻率。居檢期間符合民航規定派飛者,派飛前須快篩陰性,以確保機組員於國外執勤健康安全及其身心健康。此外,機組員執勤時仍應遵守專案作業規範,持續保持自我警覺,並落實每日個人健康監測、異常通報措施,加強手部衛生清消頻率,以維護自身及親友防疫安全。特別提醒,國際疫情變化快速、新型病毒株難以預測,後續仍將視國際疫情滾動檢視機組員返臺檢疫措施,並要求民航主管機關、航空公司及機組員務必持續落實檢疫防疫專案,確保組員、家人及社區防疫安全。如違反「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民航主管機關將從重裁罰違規機組員及所屬航空公司。得調整如下:

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長程航班):

  1. 已接種疫苗追加劑且滿14天者:比照「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返臺後進行3天居檢(一人一室為原則,不得外出)及續行4天自主健康管理(D0-PCR檢測;D4-7每日快篩或PCR檢測)。
  2. 未接種疫苗追加劑(含已接種追加劑但未滿14天)者:維持原檢疫規定5天居家檢疫(D5-PCR檢驗)+9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D9、D14-PCR檢測)
  3. 選擇家戶檢疫者,應由航空公司於入境日安排PCR檢測後,搭乘防疫專車至檢疫處所續行檢疫措施。

當班往返且未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短程航班):

  1. 已接種疫苗追加劑且滿14天者:調整為5天自我健康監測,且應每5天快篩或PCR檢測。
  2. 未接種疫苗追加劑(含已接種追加劑但未滿14天)者:維持7天自主健康管理+每7天PCR檢測。

相關條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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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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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3萬學生染疫!教育部:全國2556學校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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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即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5月31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7
  9. 自3月7日零時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10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2-24
  10. 3月7日起開放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2-24
  11. 3月1日起,5機場及2港口往離島旅客,免篩檢及填寫健康聲明書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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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目前已居隔超過三天者 自4月27日開始解除隔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5
  37. 即(4/25)日起,各地方政府實施「重點疫調」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5
  38. 即日起,確診者足跡原則不再公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5
  39. 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即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天數及相關防疫措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6
  40. 即日起調整「3+4」隔離新制的快篩試劑發放數量,請民眾珍惜物資於需要時使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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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自5月9日零時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7天,並維持第8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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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台灣指揮中心修訂新冠肺炎定義 「快篩陽性即確診」 3類人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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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快篩陽=確診」上路!3種人適用 3+4期間篩陽算染疫、免排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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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5月8日零時起,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取消居家隔離者電子圍籬措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07
  51. 有開設防疫門診且有配賦 Paxlovid 之醫院名單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2
  52. 5月13日起開放符合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條件之COVID-19確診者,可由親友代為看診以評估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2
  53. 自5月14日起,新增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3類對象快篩陽性評估管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3
  54. 開設學齡前兒童就醫綠色通道,優先照顧兒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3
  55. 四大公立醫療體系學齡前(6歲以下)兒童就醫綠色通道(防疫急門診)名單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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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指揮中心公布,自5月18日起,65歲以上非居隔/居檢/自主防疫者快篩陽性時進行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評估治療流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6
  58. 打三劑得免居隔新制填寫功能上線,及國高中生是否適用新制之規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6
  59. 指揮中心今日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就「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進行意見交流,綜合意見進行後續系統優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6
  60. 指揮中心修訂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7
  61. 65歲(含)以上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民眾就醫注意事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8
  62. 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14
  63. 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04
  64. 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5-17
  65. 3月22日零時起,增列韓國航線航班於落地時採驗,檢驗結果陽性後送醫院或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旅宿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3-19
  66. 即日起自越南入境航線「落地採檢高陽性率航班」,須提供搭機前6小時內抗原快篩報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07
  67. 即日起所有自越南搭機來臺旅客,皆須提供搭機前6小時內抗原快篩報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09
  68. 美加及紐澳疫情趨緩 自4月18日零時起,航班措施調整為「唾液採檢」 請抵臺旅客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15
  69. 自4月22日起,強化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15
  70. 即(4/27)日起,取消簡訊實聯制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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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教育部修正發布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 實施標準教育部 2022-04-12
  74. 教育部說明校園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實施原則教育部 2022-05-07
  75. 自3月7日零時起,調整國籍航空公司抵臺航班之機組員檢疫防疫措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3-02
  76. 自5月1日零時起,調整國籍航空機組員返臺檢疫防疫措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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