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區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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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區(簡稱港,雅稱香江;英語:Hong Kong Region,縮寫:HK),是中華民國提出主權聲索的地區。
1949年后,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后,依照一個中國原則,承认香港居民的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可取得中华民国华侨身份。1994年之前,港澳侨生赴台讀書即可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其後政策取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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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7年3月18日,中華民國立法院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62條,同年4月2日中華民國總統公布[2]。6月19日,行政院令發布,《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涉及香港部分,定於7月1日施行[3]。《條例》所稱香港地區範圍,「指原由英國治理之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及其附屬部分」。2000年4月28日,立法院修正《護照條例》全文時,第9條的立法理由四,用「香港及澳門均已由中共接管」敘述此事[4]。
歷史[编辑]
1842年,清朝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5],永久割讓香港島;後再簽訂《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分別割讓九龍和租借新界[註 1],這就是現今香港的雛形。二戰期間,香港曾被大日本帝國佔領約三年零八個月。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華民國政府成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
寶安縣[编辑]
由於清朝從未割讓九龍城寨予英國,中華民國一直堅持九龍城寨主權屬於中華民國,劃歸廣東省寶安縣。二戰香港重光後,居民曾自設「寶安縣九龍城居民福利會」管理城寨事務,隸屬寶安縣。1947年時任寶安縣長的林子俠向外交部駐兩廣特派員郭德華建議恢復九龍城設治,並設民選鎮長,同時為承認港九為永久割讓地以向英國示好,在城內設「中華民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但遭港府拒絕。
香港日治時期[编辑]
日本佔領香港共3年8個月。1942年10月28日,英國駐華大使薛穆奉命與中華民國重慶國民政府外交部開始簽訂新約舉行談判[6]:2。由於英國並沒有完全放棄在華全部特權之誠意,談判相當艱難[6]:2。在談判過程中出現香港問題,英國不肯歸還香港(雖然當時香港還在日本佔領下),這項談判因而拖延[6]:2-3。當中英談判時,英國戰時內閣首相邱吉爾和艾登認為,根據1842年《南京條約》,香港已永久割讓給英國,根據1860年《北京條約》,北至界限街之九龍半島南端連同昂船洲也已永久割讓給英國[6]:3-4。原擬定在1942年公布之中英、中美平等新約,結果延至1943年公布,英、美取消在中國之治外法權及租界,但是不提香港地位[6]:3。中國迫於無奈,惟有不再堅持九龍租借地交還問題[7]。
1943年1月11日,重慶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宋子文與英國駐華大使薛穆分別代表本國政府在重慶簽署《脚本错误:没有“ilh”这个模块。》,史稱《中英新約》[6]:3。重慶國民政府以外交部長宋子文之名義向英國駐華大使薛穆發出正式照會,對新界「租借地」問題保留重提權利[8]:「關於交還九龍租借地問題,英國政府不以現時進行談判為宜,本代表認為憾事!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許予英國租借九龍條約之早日終止,實為中國國民所企望。而本日簽訂條約之意義,為開兩國邦交之新紀元,中國政府以為若該約能於此時終止,則新紀元之精神更顥著,因此之故,本代表通知閣下,中國政府保留日後重行提請討論此問題之權。」[6]:411月23日,中、英、美三國首在開羅舉行會議,美國總統羅斯福問蔣介石對香港如何打算,邱吉爾請大家注意香港是英國領土;蔣說英國以暴力入侵中國,與清廷所訂的不平等條約,國民政府概不予承認,戰後隨時可以收回香港[6]:6-7。羅斯福亦曾認為英國政府應該放棄統治香港,並歸還給中國發展為國際自由港[9]。
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引起了香港的歸屬問題:中國能否收回香港[9][10][11]。中國政府亦希望能收回香港,但因國共內戰日漸激烈而無暇南顧[9]。另一方面,英國則強烈希望戰後保持所有遠東殖民地,包括作為英國遠東海軍基地及商業中心的香港[12]。在英國的強硬態度及戰勝國之間的利益關係下,香港的歸屬問題並沒有在戰後的國際會議上提出過[13]。
九龍事件[编辑]
1947年12月2日,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郭德華與香港總督葛量洪會談,重申中國管治九龍寨城主權[14]:8465。12月5日,外交部重申未放棄九龍立場[14]:8466。同年底,在寶安縣政府支持下的「寶安縣九龍城居民福利會」成功抵抗香港政府入城整頓,此事更引起廣州市民發起反英示威,焚毀沙面的英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時任廣東省政府主席的宋子文與英交涉,拒絕英人在寨城的權利。
1948年1月5日,香港政府派大批軍警武裝進入九龍城,強拆民房70餘間,並拘捕當地居民代表二人[14]:8483。香港政府突然下令拆毁九龍城民房,激起民眾憤慨,廣州沙面群眾遊行示威,蔣中正諭示人民,謹守秩序,並令外交部提出抗議,嚴正交涉[15]:53。1月6日,外交部就昨日九龍城中國居民2000餘人遭香港軍警驅逐事向英國駐華大使施諦文提出抗議;外交部發言人表示:中國政府已經要求英大使電話香港政府,停止現正採用之強暴舉動[14]:8484。而廣東省寶安縣縣長王啟俊在1948年1月7日更與縣參議會議長等人親臨城寨巡視,宣示主權[16]。1月8日,外交部為九龍事件向英國駐華大使施諦文提出嚴重抗議,強調指出中國政府對九龍城擁有轄權,對港英當局的違約行為予以譴責;監察院監察委員開談話會,認為香港政府強驅九龍城中國居民有違國際公法,決定致函外交部敦促立即查明真相,切實與港英當局交涉[14]:8486。
1月10日,香港政府就九龍事件發表聲明稱:九龍城之整個拆遷問題,完全為有關殖民部內部行政情事;外交部次長葉公超經香港到廣州處理九龍事件[14]:8487。1月11日,廣東省參議會組織之九龍城同胞慰問團一行八人,攜慰問品由廣州出發飛抵南京[14]:8488。
雙十暴動[编辑]
九龍城寨納入英屬香港[编辑]
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英國達成九龍寨城清拆協議後,香港政府才正式接管九龍城寨,屬九龍城區。
香港移交談判[编辑]
1949年,兩岸分治後,中華民國政府仍主張其擁有完整的中國主權。1983-84年英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時,1983年10月7日,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在答覆立法委員徐亨、張寬、湯煥暉質詢時,聲明香港是滿清割讓,而中華民國推翻滿清,繼承滿清法統,任何涉及香港問題時須以中華民國為談判對象,英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香港一切談判與協議,中華民國一概不承認。[17][18]
九二香港會談[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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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代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的台灣民間團體「海峽交流基金會」(以下簡稱「海基會」)在英屬香港港麗酒店[19]和代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的大陆民間團體「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以下簡稱「海協會」)針對兩岸「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事宜進行的第二次工作性商談[20]。它是為了準備1993年辜汪會談而先期舉行的事務性協商。
拆卸調景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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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移台灣後,香港政府將部份未及遷台的國民革命軍退役老兵及家眷安置於新界東南地理位置偏僻的調景嶺。當時調景嶺沒有陸路交通可達,自成一局,成為寮屋區。故此,調景嶺具有很濃厚的政治色彩,居民長期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每年10月10日慶祝中華民國國慶等,香港政府並沒有干預,但隨著香港和澳門兩地主權即將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政府發展將軍澳新市鎮,調景嶺寮屋區在1996年拆卸,並於1999年開始興建地鐵(今港鐵)將軍澳綫連接東九龍油塘和港島北角。所有居民在政府補償下遷徙至其他地區,當中大部份人都遷進了將軍澳的厚德邨。
香港移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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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18日,中華民國立法院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62條,同年4月2日中華民國總統公布[21]。6月19日,行政院令發布,《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涉及香港部分,定於7月1日施行[22]。
1997年6月27日,即香港移交前三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章孝嚴和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召開關於《中英南京條約》特展的記者會,強調《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唯一正本在台北,北京擁有的《南京條約》只是清廷欽差大臣耆英和英方全權代表砵甸乍所簽署的副本,因此中華民國才是香港主權的合法擁有者;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李登輝亦發表相同法。[23]同月,中華民國政府發表《中華民國政府對『九七』香港情勢的立場與政策說帖》指「英國政府依規定將九龍租借地,連同依其他不平等條約取得之香港及九龍割讓地交還中華民族。對此一結果,中華民國政府表示欣慰」[8]。
香港事務局成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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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成立,將原有政府駐港機構納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中華旅行社發出聲明,謂鑒於香港特區政府因為中國大陸接收後並不能承認「台灣機構」(中華民國政府)之官方地位,故香港事務局只能以非官方身分在港運作[24],並需要接受某些條件[25]。中華旅行社總經理(駐港代表或大使)鄭安國在1999年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解釋兩國論,港台關係受到影響。
2011年7月15日,經中華民國政府(台灣當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密集磋商達成協議後,中華民國(台灣)駐港機構對外名稱由「中華旅行社」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中華民國行政院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核准香港和澳門政府到臺灣設立辦事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1年12月在臺灣成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為臺港兩地民眾提供服務。
2018年6月13日,公布制定《大陸委員會組織法》。同年7月2日摘去「行政院」前銜,更名為大陸委員會,正式成為正部級機關。為配合組改,於2018年7月2日香港事務局改制為「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對外續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2018年6月,盧長水接替嚴重光职务,但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拒发工作签证,未能达任。2020年时,仍在台北办公。2020年7月16日,陆委会主委陳明通首度透露盧長水被拒原因,是中華民國政府拒绝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换文内容中增加的“额外政治条件”。公开报道指,“额外政治条件”即要求驻港人员签署“一个中国承诺书”[26]。盧長水无法赴任后,由联络组组长高铭村代理[27]。到2020年7月时,代理处长兼联络组组长高铭村、服务组组长周家瑞、综合组组长李晋梅以及多位秘书亦可能因同样原因无法获得续签签证而返台。所设五位组长中,仅余经济组组长倪伯嘉一人。面对政治困境,陆委会表示台湾不会因此撤馆,将坚守到最后一刻。17日,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我们有港澳条例,有相关机构,但我们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会坚守主权[26]。2020年8月,時任服務組副組長、副參事林振宙暫代處長一職,為駐館最後12位的外交人員之一,而2021年中所有人員的簽證將會到期,可能將迫使中華民國政府關閉駐港辦事處。
選舉區[编辑]
目前香港屬於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區,不過香港居民大多沒有中華民國國民的投票權,事實上無法選出立法委員和其他公職人員,只能被此區的立法委員代表。
1992年之前,香港曾經涵蓋在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區範圍內的第二區,中華民國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後,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區不再下分區域。1997到2008年期間香港改隸全國不分區選舉區。
九龍城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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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至1987年期間,九龍城寨屬於廣東省寶安縣選舉區。首任國大代表為陳蓼楚,但其當選後退讓,最終李日光遞補當選就任。李日光作為萬年國會的一員,一直擔任此選區國大代表,直到1978年(民國67年)3月8日病故為止。此後寶安縣選舉區席位一度空缺超過13年,直至1991年國大改選為止。
參見[编辑]
參考來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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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南京條約下款“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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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脚本错误:没有“citation/CS1”这个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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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鄭義編著:《國共香江諜戰》,香港文化藝術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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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年4月22日 政府就中華旅行社問題發表聲明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注意聲明無「中華民國」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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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0 26.1 引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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