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相關爭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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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编辑]
個人或民間團體[编辑]
- 2006年10月27日,《自由時報》報導,台灣團結聯盟(台聯)台北市長參選人周玉蔻砲轟民進黨候選人謝長廷的選舉策略引起台聯黨內反彈,台聯高層因此於本月26日緊急會見台聯精神領袖李登輝,尋求讓周玉蔻「自動退場(退選)」的可能性[1]。同日,台聯發布新聞稿表示,台聯已有明確的選舉策略規劃,外傳周玉蔻「自動退選」的報導為選民的多元聲音之一、並非台聯的規劃。同日晚間,《自由時報》表示,該報對於任何候選人的新聞報導絕無惡意,在新聞處理上完全根據事實報導,該文已經刊載周玉蔻的說法,已做了平衡報導,因此該報「無從回應」周玉蔻的要求[2]。
- 2007年1月6日,《自由時報》社論暗批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等呼籲拒搭臺灣高鐵者:「尤其在泛政治的台灣社會,總有一批政媒勢力中人,對於有益提升台灣的重大建設,不論雪山隧道或高鐵,總要刻意阻撓、百般挑剔、全盤醜化」,是「政媒勢力極力唱衰台灣的變態心理」[3]
- 2007年11月26至27日,《自由時報》報導,藝人林志炫不但有2歲私生女,而且不滿無酬演出中華民國癌症希望協會慈善演唱會[4]。林志炫要求《自由時報》更正,不排除對《自由時報》提告[5][6]。
- 2008年11月27日,《自由時報》報導:老字號的黑人牙膏是中國製造,還在廣告上強調『國家製造、品質保證』[7]2008年11月28日,吳念真召開記者會澄清,黑人牙膏廣告中說的是「國家品質認證」而不是「國家製造」,所以沒有廣告不實的問題;他還說自己用黑人牙膏真的很久了,並拿出得獎紀錄證明自己代言的黑人牙膏品質絕對沒有問題[8]。
- 2009年10月25日,淡江大學教授許慶雄在台灣教授協會「中華民國流亡台灣60年暨戰後台灣國際處境學術研討會」閉幕專題演講中說:「1995年、1996年我為《自由時報》寫社論時,說台灣是中國的叛亂地區;《自由時報》翻臉,讓我的名字自此從《自由時報》消失。」[9]
- 2010年1月12日,李四端說,2009年底他被記者拍到醉酒摟妹、抽菸、上酒店,此事他已作澄清說明,但後來《自由時報》的報導誇大渲染、悖離事實、損害他的名譽權,[10]。
- 2010年1月26日,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諷刺,馬英九總統專機於本月25日過境美國舊金山,當時接機的他說了一句「天氣不好」[11],《自由時報》卻說他以這句話點出台灣進口美國牛肉問題對台美關係的影響[12],「我知道報紙的報導,用我今天早上談論天氣的話題,引申報導為台美關係不佳;我寧願這只是個笑話,因為這實在太愚蠢了。台美關係非常好,台灣跟我們的關係維持得很好。」[13]薄瑞光強調,台美關係「非常好」(excellent),在馬英九領導下,台美雙方合作非常順利,美國不會讓台灣進口美國牛肉問題影響台美全面關係,「馬總統在美待遇可資證明,台灣空軍C-130運輸機可降落美國則是另一證明。」[14]2010年1月29日,馬英九總統專機過境美國洛杉磯,薄瑞光說:「我這次絕對不會再講天氣了。」[13]
- 2011年12月6日,《自由時報》以頭條新聞報導,曾經力挺馬英九總統ECFA政策的臺灣區織襪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魏平祺近日表態支持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15];不過同日,魏平祺發表聲明強調,「政治立場不能去綁架我們整個產業的前途」,他曾受邀擔任經濟部ECFA廣告代言、表態雙手贊成ECFA,他現在還是堅持原本立場、支持馬英九總統推動的ECFA相關政策,並非報載斷章取義[16]。
- 2012年4月23日,《自由時報》報導,李登輝政府時代的台灣電力公司(台電)一位出身財務部門的前總經理指出,台電總管理處現有2700人、至少可裁員2000人使每年人事費用至少節省新台幣30億元,台電煤炭供應商「怎麼弄還是這些老面孔」[17];由於前任台電總經理僅有郭俊惠為財務部門出身者,當日晚間郭俊惠發布親筆聲明稿:「本人因白內障,自本年3月起接連接受二次手術,近日依醫師指示靜養休息中,並未與任何媒體記者接觸或連絡。……相關新聞,本人一無所悉,已造成本人與台電員工極大困擾。……對於媒體如此傷害台電之報導,本人深感不解及遺憾,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利。」[18]
- 2014年2月10日,《自由時報》報導,本月9日,積極投入台北市長選舉的台大醫院醫師柯文哲與其父親柯承發及母親何瑞英出席新竹中學校友會活動,過去曾反對柯文哲參選的柯承發公開表示,「為了台灣的獨立與將來」,他堅定支持柯文哲出來參選台北市長;該文稱,柯承發說,他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當然希望看見有朝一日台灣能夠獨立,儘管目前現實環境不允許台灣獨立,但他希望台灣至少能夠「自立、安定」[19]。同日,柯文哲在出席華藏衛星電視台12周年台慶時駁斥[20][21]同日,柯承發與何瑞英接受壹電視新聞台訪問,何瑞英說,以柯文哲一個人的力量,「台灣會獨立?哪有可能?」;何瑞英說,若柯文哲當選市長以後能把台灣的政治、經濟每項都搞好,這樣就夠了;柯承發則說,他心裡其實還是反對柯文哲參選,但是現在整個媒體都聚焦在柯文哲身上,「好像不選不行了」[22]。
- 2012年10月3日,《自由時報》D6版報導,壹電視宣布售予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並裁員504人,業界最新消息指稱「練台生僅要擴充設備,無意經營頻道,因此頻道事業將會收掉」,「與其手握賠錢頻道、還得支付新聞台龐大成本,練台生接手後將全面結束頻道業務,他想要的僅是壹電視最新的設備」[23]。同日下午,壹電視發布聲明,要求《自由時報》更正並道歉。[24]
- 2012年12月18日,《自由時報》報導「大學生販毒獲緩刑」新聞,卻將22歲嫌犯黃姓男大學生的照片誤植為22歲陳姓男大學生的照片(電子報版已移除)[25]。同日,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瑞山接獲陳男及其家屬陳情,說這次誤植使陳男被親友嚴重誤解,給陳男及其家屬造成極大衝擊。張瑞山說,陳男與黃男是「朋友的朋友」、平日並無往來,根本不認識彼此;他懷疑,陳男與黃男將同樣的照片放在部落格上,《自由時報》李姓記者疑似沒有仔細求證就自行翻攝照片並刊登。同日,承辦本案的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表示,該局於2011年12月1日19時在新北市永和區中興街10巷抓到黃男,目前已結案,經比對黃男與陳男照片的確是「不同人」,但警方並未提供照片,也不知道《自由時報》李姓記者去哪找到錯誤的照片[26]
- 2013年5月6日,《自由時報》報導,線上古典音樂平台《Muzik Online》遭駭客入侵,1萬2千餘筆會員資料全被竄改,整個網站大亂;該文稱,警方追查後發現,台灣北部某國立大學休學中的25歲施姓研究生為了證明自己突破網路資安的能力,才挑上有「資安達人」KEN坐鎮的該站入侵;該文還說,KEN「據說是業界頗負盛名的資安高手,其所管理的網站號稱『無人可入侵』」[27]。同日,《Muzik Online》發表聲明:「該事件並未導致任何會員的資料外洩;但在案發當時,確有資料庫異常、以及會員無法使用音樂服務以及存取會員功能之狀況。……KEN(Ken Hsu)係營運部門主管,其職掌與專長係在行銷、營運、管理、產品規劃等領域,並非資安;該報導內容,在此部分與事實略有出入。」[28]同月,《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從未聽說該則報導內容與事實有出入,也沒有收到《Muzik Online》聲明稿等相關資料;《自由時報》總編輯胡文輝則說,如果報社遇到報導錯誤或是類似的情形,通常會先看情況來決定以什麼方式解決,但一般會先確認自己的報導是否正確、再依情況回應,甚至有可能不理或追擊,但也有可能刊登更正稿或當事人說明稿[29]。
- 2007年3月23日,《南方快報》專欄作家思印抨擊:「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後,不少綠營的政治評論家和報導都說(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以離職和開放罷免『逼宮』,這促使阿扁(陳水扁)不得不承諾『一審有罪下台』說。如今,呂秀蓮和游錫堃只是加以證實『逼宮說』而已,就這一點而言,他們兩人一點也沒有厚誣蘇貞昌。至於《自由時報》志願充當蘇貞昌的化粧師,反咬呂秀蓮和游錫堃一口,只是自毀媒體公信力的失格行為。」[30]
- 2007年12月17日,台聯四位立法委員參選人莊孟學、鄭余豪、謝馥米、姚吉鴻及客家黨主席溫錦泉率領70多名支持者在《自由時報》總社廣場進行「哀悼《自由》已死,為《自由》送終」抗議活動,手持「慟!『自由』已死」標語與印有「自由時報靈位」六字的神主牌[31]《自由時報》皆不予回應,反而報警驅離莊孟學等抗議群眾;莊孟學等人回應,他們還會升高抗爭行動[32]。
- 2014年5月11日,《自由時報》報導,三立電視主播楊伊湄日前被爆料密謀跳槽壹電視,她在facebook直接向壹電視主管求職,然後悄悄到壹電視面試,卻被壹電視高層認為她太多爭議、常在網路上脫序發言,而被壹電視「退貨」;文末宣稱:「記者截稿前致電給楊伊湄本人,因手機關機無法得知回應。」[33]2014年5月11日,楊伊湄在facebook駁斥該文,先批評該文的平衡報導與話語權「都死去哪裡了」,然後以「聊天=面試」、「沒有進一步回覆對方=被退貨」諷刺該文「神邏輯」;她還說,昨天她的手機的確有一通無法回撥的來電訊息,卻沒有人來問她「第二次」,該文就以「關機」二字試圖呈現她的默認,「安捏甘丟(這樣對嗎)?」[34]2014年5月12日,楊伊湄避談跳槽壹電視一事,並說已經在與三立電視談續約,但未來會先休息一個月,「有關壹電視的事,我不想再多談」[35]。
- 2014年6月10日,《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報導,德國攝影師Jan Von Holleben在facebook貼圖控訴:「哇!一早就有驚喜!台灣麥當勞喜歡我的作品,卻不喜歡我作品內的模特兒!(WOW! MORNING SHOCK!!MC DONALDS TAIWAN loves my work but NOT my models!)」該篇報導說,Jan Von Holleben指出,台灣麥當勞的網頁廣告背景圖與其設計作品「高度雷同」,比較圖顯示「麥當勞的廣告背景、概念與其作品一樣,只有圖中的模特兒不一樣」[36]。2014年6月11日,台灣麥當勞公關部回應,經過嚴謹確認後證實,這是付費合法取得授權、且可以重製及修改的照片,絕非抄襲;台灣麥當勞網頁也註明「本網頁圖片合法授權自Getty Images Invoice No.3972443 / Invoice Date 21-MAY-14 / License Type: Royalty Free」[37]。2014年6月11日,《台灣蘋果日報》記者寫信請教Jan von Holleben,但Jan von Holleben未回信[38]。另有網友發現,Jan von Holleben把圖片放在Getty Images出售[39]。
- 2014年7月8日,《自由時報》報導,太陽花學運領袖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陳廷豪等人應「日本會議地方議員連盟」邀請,將於本月14至18日訪問日本,策畫此次訪日的許世楷將同行;訪問期間,將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近側要員及自民黨青年局的日本國會議員會談,同時與台灣留學生舉行座談會[40]。2014年7月8日,黃國昌與林飛帆都說,他們確實有接到這樣的邀請,但已於本年6月回覆不克出席,可能是日方宣傳掛上他們的名字,他們已儘速連繫日方希望更正[41][42]。
- 2014年10月4日上午,新黨五位臺北市議員及新北市議員參選人林明正、楊世光、王炳忠、張宸浩、蔡明璋在《自由時報》總部大樓前舉行「另類巢運」聲援巢運,抗議三重幫利用良好政商關係炒房炒地皮導致高房價。[43]。同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新黨議員參選團批評的房地產與銀行皆非《自由時報》業務範圍,該報關心國家大政、人民之事,並堅持媒體不得私用的原則[44]。
- 2014年12月22日,《自由時報》D3版引用匿名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爆料,說該會總經理曠湘霞「其實是被公視董事會投票逼退,恐非如她聲明所寫『此刻離開亦是安然放下』」,還說「公視董事會上週三(2014年12月17日)就已表決要曠湘霞離職,隔天曠湘霞發出聲明『辭去公視總經理一職』」[45]。2014年12月23日,公視基金會發布新聞稿駁斥:「本會董事會上週三(即12月17日)並未召開董事會;只在下午二時許,一些董事與曠總經理交換意見,並未有投票事宜。曠總經理在會中告訴這些董事,她已在該日上午十一時將辭職信遞交董事長辦公室。」[46]
- 2014年12月29日,《自由時報》率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屬意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接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消息人士說,柯文哲還沒成為知名人物前,每季都會固定和中正一分局聚餐,他與方仰寧更是麻吉……警政署日前送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四名適合人選名單,不過方仰寧因為是三線二星、又沒有在其他縣市擔任過警察局長的經驗,因此並沒有在警政署名單當中;然而柯陣營代表仍直接向警政署表示『就是要方仰寧,其他誰都不要』,態度之強硬讓警政署也十分意外」[47];同日,柯文哲以「這個國家最不缺的就是謠言」一語否認報導內容,並指方仰寧的資歷還不到爭取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職位[48]。2014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又報導,柯文哲屬意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邱豐光接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柯文哲在競選期間曾表示,一上任就要先抓毒品,而且要從毒販到夜店徹底殲滅上游、斬草除根;邱豐光正符合此刑事專業,且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先前對邱相當肯定……邱豐光在專業與口碑上都符合柯要求」[49];同日,柯文哲再次否認報導內容,並批評《自由時報》「奇怪,這寫小說嗎」[48]。
舒淇事件[编辑]
毀謗或損害名譽等官司爭議[编辑]
- 2005年6月15日,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具狀控告《自由時報》,求償新台幣一億八千萬元,原因是認為《自由時報》於2005年5月24日刊登的特稿〈鬥爭立惡法 朝野都可惡〉[50]及於2005年5月29日刊登的專欄作家胡文輝評論〈民意至大,非任何政黨、個人所能阻抗!〉[51]2006年11月,《自由時報》與林義雄和解,《自由時報》同意給付賠償金新台幣三十七萬多元做公益,並於2006年12月底前在該報第四版刊登啟事說明。[52]
- 2009年5月5日,《自由時報》以〈舒淇撩薄紗 封點失了手 隱露三角洲 女星不愛穿內褲〉為題報導藝人舒淇在上海出席哥斯達郵輪啟航儀式時疑似走光,並刊登她在15年前拍攝的2張寫真裸體照片(電子報版已移除),重提她是脫星出身;舒淇不滿《自由時報》將她描述成行為不檢點的女人,又刊登2張裸照讓讀者誤認她專拍三級片,故提告求償新台幣兩百萬元及在頭版刊登道歉啟事。2010年8月24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自由時報》未經舒淇同意就刊登兩張她在15年前拍攝的寫真裸照,與走光新聞並無關係,逾越新聞報導合理範圍,使她努力擺脫豔星的過往再遭社會議論;且審酌她參與多部電影演出,還曾榮獲金馬獎最佳女主角,又受邀擔任國際知名影展評審,在影劇圈地位甚高;但綜觀報導內容褒多於貶,故判決《自由時報》應賠償精神撫慰金新台幣60萬元[53]。2010年8月24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54]。《自由時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1年2月15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舒淇走光新聞中,寫真照片是經舒淇同意刊登於《閣樓雜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並非舒淇所有,舒淇不得主張肖像權;走光新聞引用寫真照片,但同時註明「舒淇從三級片女星出身,網路上至今仍有不少當年拍的寫真集和三級片的內容」,乃敘述事實,屬時事報導、也是言論自由範疇,屬合理使用範圍;故判決《自由時報》勝訴免賠,全案定讞[55]。
- 2009年12月2日,《自由時報》報導,藝人胡瓜向民視要求主持費漲價不成,「傳出將捨民視跳槽中視,擠下師父張菲《綜藝大哥大》的時段」;該篇報導並搭配「看到錢來也,精神百倍啦」、「我愛金元寶,越大越好」等圖文[56]同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回應,該文是據實報導,文末有刊登胡瓜回應,等於已做了平衡報導[57][58];同日,胡瓜說:「生意是一時的,友情才是永遠的。這些報導嚴重破壞我們師徒感情,所以我要提告刑事加重誹謗罪。」[59]2010年3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本案,徐鈴茱代替胡瓜出庭,她說,胡瓜迄今仍在民視,並無跳槽情事,與張菲也保持良好情誼[60]。
- 2012年10月12日,《自由時報》頭版報導,中國文化大學三名男大學生於該年9月22日凌晨把酒醉的高職女學生扛進中國文化大學男生宿舍「大倫館」內輪流性侵,「文化大學宿舍規則,規定不准攜伴或外校生臨時住宿。但這起性侵案,文大男舍彷彿沒有任何門禁或管制;被害人慘遭蹂躪的數小時過程,男舍內竟無人發現或制止、救援,讓檢警覺得不可思議。」[61]同月17日,中國文化大學委請律師到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自由時報》在四大報頭版登報道歉;中國文化大學公關郭瓊俐批評,《自由時報》為了達到聳動效果,極盡煽色腥能事,完全未經查證,嚴重傷害該校的校譽;郭瓊俐說,從監視攝影機畫面可以看出,本案女學生是與男學生手牽手走進宿舍,並非被扛進宿舍;郭瓊俐說,該校學生宿舍設有門禁等規定,並且嚴格實施,並非《自由時報》所指未對宿舍加以管制,校方才決定提起訴訟,但並未求償[62]。中國文化大學批評,該篇報導不載明記者姓名,是不負責任的作法;《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自由時報》不再做任何回應[63]。
- 2013年12月16日,《自由時報》報導,藝人蕭敬騰的日本籍愛好者蔭山友紀(Yuki)因煲湯給蕭敬騰遭拒,懷恨在心,涉嫌教唆新加坡籍梁姓女助理與另外4人向蕭敬騰潑糞,均被警方依教唆、恐嚇、公然侮辱及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64]。該文引發Yuki不滿,Yuki委託律師控告《自由時報》[65]並求償新台幣200萬元。Yuki主張,潑糞案並未經法院判決她有罪,《自由時報》卻渲染稱她是教唆者,侵害她的名譽,所以她提告求償;《自由時報》反駁,蕭敬騰曾公開表示是Yuki教唆潑糞,該文報導與事實相符。2014年5月30日,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該文確實侵害Yuki的名譽權和信用權,但因該案涉及知名藝人,為眾所周知之事,與公眾利益有關,且警方確實有依妨害名譽等罪嫌移送Yuki等人,因此判決Yuki敗訴[66]。
政府或國營企業[编辑]
- 2008年3月28日,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召開記者會,宣佈自己留任至2008年5月25日新任黨主席接任[67]。2008年3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2008年3月27日「扁謝會」時,謝長廷曾經明確向陳水扁表示,會辭任民進黨主席,並建議由行政院長張俊雄代理民進黨主席到2008年5月25日[68]。2008年3月29日下午,謝長廷回應,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結束後,他與總統陳水扁、考試院長姚嘉文等人都有見面、也都有談話,每一個人都有一些建議,「個人之間見面的這些,報紙講的不一定是事實。」[69]2008年4月10日,謝長廷又說:「(民進黨)中執會決議慰留(我)後,(總統府)府方還放出『扁(陳水扁)謝(謝長廷)共識,由張俊雄代主席』,是總統(陳水扁)擔心我會鬥他,但其實根本不會!有些人權力沒掌握在手中,就會不安吧。」[70]
- 2008年8月29日,美國國務院與美國在台協會表示,《自由時報》連續兩天指稱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曾在馬英九專機過境美國時向馬英九政府官員傳達「不能暗示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與「台灣參與國際活動不能由北京最終同意」,「《自由時報》的報導是錯誤的」,美國樂見台灣海峽兩岸關係最近的正面發展。同日,《自由時報》表示,不予回應[71]。
- 2009年5月11日,《自由時報》報導,行政院廢止該院於2003年11月訂定的《行政院獎勵提供線索緝獲重大案件通緝要犯實施要點》,轉由法務部調查局接手,最高檢舉獎金從新台幣1000萬元縮減為新台幣100萬元;該文報導,法務部調查局也取消「十大通緝要犯」作法,前東帝士關係企業總裁陳由豪、前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等「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重大經濟罪犯將被與一般通緝犯並列為「外逃通緝犯」;該文引述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的言論,指稱:「民進黨執政時已發布的十大通緝要犯名單,有其積極意義,這份名單不一定要取消。尤其部分十大通緝要犯曾放話說要回來台灣,現在如要取消,令人質疑馬政府是否與相關當事人已達成默契或交易。」[72]《自由時報》批評:「兩岸兩會在4月底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令國人對於抓回『債留台灣、錢進中國』、逃往中國的多位重大經濟罪犯,重新燃起信心及希望;但馬政府明的簽下協議,私下卻對追緝重大罪犯的作為及標準出現調整,令人不禁懷疑:兩岸是共同打擊犯罪,還是共同放水?……儘管法務部與陸委會澄清,指所謂『重大關切利益』指的是國際間普遍認知的軍事犯、政治犯及宗教犯,並非外界所想的陳由豪之類重大經濟犯;但回頭看馬政府的諸多實際作為及政府部門不尋常跡象顯示,此事絕非想像中的單純。」[73]同日,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表示,通緝犯的緝拿與通緝,應該是由警察機關與司法機關來處理才合乎體制,行政院訂定《行政院獎勵提供線索緝獲重大案件通緝要犯實施要點》是不合體制的;因此,檢討結果認為應回歸體制面,2009年3月2日廢止《行政院獎勵提供線索緝獲重大案件通緝要犯實施要點》,調查局提出的《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同時生效,《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並不以特定人士為目標;這都是為了回歸體制面,由警察機關與司法機關來執行,並無特殊考量。黃世銘說,「十大通緝要犯」一詞並非行政機關所提出,而是媒體界定的;當時十大通緝要犯是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與內政部警政署提報,但是現在的要犯比起當年公布的有過之而無不及,顯示時空環境已經有了變化;而且當年所列的十大通緝要犯,目前已有薛球與陳益華遭逮捕、伍澤元死亡、其餘7人尚未被逮捕,名單也從未修正,尚未被逮捕的7人的通緝並沒有被撤銷,比較重要的應該是「執行逮捕」的問題[74]。同日,法務部官員證實,最高檢舉獎金確實降低到新台幣100萬元,但是最高檢舉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時期也沒有多抓到幾個通緝犯的[75]。
- 2009年6月29日,《自由時報》A1版(頭版)報導:「美國在台協會(AIT)近日不尋常地首度將明年邀請台灣官方檢察菁英訪美名單否決。由於此活動非屬公開接受報名形式,而是檢察高層由上而下遴選或推薦,受邀者都是檢察菁英,美方不但未告知打回票理由,亦未提供遞補名單;熟悉台美關係的檢察人士研判,兩國未來司法互助恐生警訊,馬政府亟須正視。……AIT這項活動名為『文化交流計畫』,行之有年,涉獵範圍極為廣泛,堪稱是馬歇爾計畫的延伸,負責扮演美方與各友好國家的聯繫窗口。」[76]2009年7月1日,法務部檢察司回應:「6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美國在臺協會(AIT)近日將明年所邀臺灣官方檢察菁英訪美名單否決,兩國未來司法互助恐生警訊一事;實際上,美國國際訪客計畫之受邀者,係由美國在臺協會邀請或由檢察官報名,並非由法務部或檢察高層遴選或向美國在臺協會推薦,該計畫亦不在法務部選送檢察官出國計畫項目之內。我國近年致力於與國際合作打擊犯罪,自(中華民國)91年3月與美國簽署《臺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後,迄98年5月底止,我方計請求美方協助38件,美方已執行完成24件;美方計請求我方協助32件,我方已完成27件,成效卓著。法務部97年甫與美國司法部舉行業務會談,雙方對合作情形均滿意。上開國際訪客計畫對個別報名參加甄選之檢察官依計畫目的予以准駁,與臺美司法互助之進行無關。」[77]
- 2010年7月26日,《自由時報》A5版報導,行政院新聞局將遭裁併,「諷刺的是,考試院國家考試計畫公告明年九月仍將繼續舉辦國際新聞人員特考,依試務流程十二月將榜示該項考試第二試錄取人員名單;也就是說,剛被錄取者就得馬上面對報考服務單位『新聞局將不見了』的尷尬。據悉,近來新聞局內部對於明年度該項國家考試安排議論紛紛,直呼『很瞎』,除抱怨新聞局不應在政府組織再造被裁撤外,還不客氣吐槽:『政府組織再造作業執行粗糙,根本就是走一步算一步。』」[78]同日,考選部回應:页面Template:Quote/blockquote.css没有内容。
100年度考試期日計畫表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部分,係由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分別於本(99)年5月7日及5月13日函送請辦計畫到部,合計請辦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23種,其中「國際新聞人員考試」亦包含於其中。
為求周妥,考選部特於6月9日邀集政府機關用人單位舉行「研商考選部100年度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草案會議」,會中新聞局提案:「國際新聞人員考試,配合組織再造,本局將於101年1月1日整併為文化部,爰希望考選部能將本項考試日期及第二試口試時間儘量提早辦理,俾能讓錄取人員於100年底前至本局順利完成報到手續。」考選部回應為:「本部配合提早榜示,俾利國際新聞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100年底前完成報到手續。」爰有關機關裁併等相關問題皆已事先充分討論,斷無報載所稱「政府組織再造作業執行粗糙」一事。
再者,依據99年2月3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組織法》第15條規定,該法自民國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各部會組織裁併相關作業屆時始將逐步分階段施行;配合機關用人需求,考選部舉辦「100年國際新聞人員考試」並無不妥之處,特此說明。[79]
- 2011年3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記者昨逐一查證參與『三二六』總統登山活動參與執行維安單位人數,白河分局參與維安、路崗和停休待命一百三十多人;南市刑大十人、交通大隊八人、保安大隊八人、國道八隊八人、新營分局十二人、學甲分局七人、南市消防局六人;新營憲兵隊則拒絕透露派遣兵力人數;中興(寓所)警衛室及特勤中心派出人數也不清楚。以上尚不包括各單位出勤的正、副主官。」[80]同日上午,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批評,《自由時報》本月27日的報導是想要凸顯大凍山維安布署人數龐大、干擾登山民眾,事後卻漫天算數、連國道警察都拉進來算,「國道警察、新營與學甲的交警要上大凍山嗎?難道這些不在大凍山上的單位會隔山發功,影響山友登山嗎?更離譜的是,白河分局總共編制警力136人,包括16個派出所與外勤警力82人;如果《自由時報》的說法成立,豈不是當天白河分局必須全員出勤,讓派出所不留一人,讓所有工作停擺?」羅智強諷刺,《自由時報》本日刊出的報導「包山包海、努力亂算」,加起來的數字也只撑到190多人,與本月27日報導的300人相比,已憑空蒸發100多人,「犯錯不道歉,犯錯繼續拗,犯錯再圓謊」[81]。
- 2014年4月16日,《自由時報》頭版報導:「學者表示,國內經濟成長數據虛列超過(新台幣)五千億元的企業海外收益,以致產業空洞、就業機會萎縮的真相被掩蓋;去年台灣認列193億美元(合新台幣5834億元),若扣除這些未在台灣產生就業效益的部份,實際的國內生產毛額應是負成長。……去年台灣國內生產毛額為4893億美元,經濟成長率是2.11%,增加的國內生產值約是103億美元;但去年GDP認列企業海外收益金額是193億美元,若扣除企業海外收益部份,去年台灣的實質生產毛額應是減少90億美元。」[82]同日,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管中閔說,GDP計算標準是國際通用的,也是方便在做任何統計時可以跨國比較的依據,不是「愛怎麼算就怎麼算」;依照國際標準,就沒有所謂「虛列」的問題;很多東西都是連帶的,不是「我覺得無關,所以我就可以把一些數字拿掉」,否則台灣的GDP計算方式就會變成全世界最獨一無二的計算方式[83][84]。
- 2014年3月27日,《自由時報》【台股青紅燈】專欄批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本月24日發表的聲明「明的看來指責學生運動造成股市下跌,但讓人有指桑罵槐的感覺,暗批馬英九才是真正的台股殺手」,金管會主任委員曾銘宗「連射好幾支箭,眼看好不容易才造市成功,又因馬英九強推服貿造成學生佔據立院抗爭」,「曾銘宗就算射斷了手,往往因為馬英九一個愚蠢的意念而功虧一簣。相信曾銘宗心裡一定很氣馬英九,這應是金管會24日聲明的真正動機,但迫於官場倫理,只能明罵學生、暗K老馬。」[85]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回批:「該媒體報導引述金管會今年3月24日〈關於近日學生抗議服貿事件,金管會之聲明〉[86]新聞稿扭曲事實,按金管會該日新聞稿旨在陳述3月18日至3月21日期間股市漲跌情形。該媒體專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刻意曲解並誇大事實,特予嚴正澄清。」[87]
- 2014年3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為因應本月30日的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群眾集會,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已經安排夜鷹特勤隊進駐總統府,若群眾闖入總統府內,夜鷹特勤隊將使用塑膠子彈阻止,必要時將以實彈開槍阻止[88]。同日,憲兵指揮部駁斥,憲兵基於維護總統府及總統寓所安全工作,依據國家安全局指導及總統府侍衛室指揮,完成各項任務整備與因應作為,以確保整體安全;《自由時報》報導憲兵將使用塑膠子彈或實彈驅離一事,絕非事實[89]。
- 2014年4月2日,《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報導:「有網友挖到去年10月立法院召開公聽會的會議紀錄,其中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提到,陸委會前主委賴幸媛曾爆料,關於兩岸協議的內容,即使台灣有意見,中國也不可能修改;只要修改一個字,就等於承認台灣主權。……網友質疑,田秋堇這段談話點出了現在總統府與太陽花學運僵持局面的原因:因為總統府受到來自中國的壓力,所以無法回應學生訴求,將服貿退回,待監督條例法制化才審查。」[90]同日,時任中華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的賴幸媛回應,她不曾公開或私下對任何人表達該文所提及的看法,這些看法也非事實;《自由時報》未事先向她求證,她甚為遺憾,她已請《自由時報》更正[91]。
- 2014年2月28日,《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報導,美國國務院於本月27日公布的《2013年全球人權報告》(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for 2013)把台灣形容為「腐敗和缺乏透明度的政府」,「截至去年5月,當局起訴了573名官員,其中包括林益世、前立委林正二等共39名高級官員因貪污罪遭到判刑;該數字還未包括逍遙法外的那些不法官員」[92]。同日,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發布新聞稿批評,《2013年全球人權報告》第4章標題〈政府貪汙和缺乏透明度〉是整本報告的固定架構,台灣報告用詞與其他國家同一章節用語完全一致,對台灣的總體評價為「相關法律對涉貪官員有刑事處罰條款,當局基本上有效執行相關法律」;《自由時報》把《2013年全球人權報告》的章節標題當成美國國務院對台灣在這項議題上的總體評價,不僅傷害國家聲譽,也誤導民眾對報告的認知及對政府的評價,代表處對此深感遺憾[93][94]。《自由時報》即時新聞隨即刪除該文。
媒體之間[编辑]
- 1997年自由時報訴天下雜誌案,1999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敗訴定讞。
- 2009年4月10日,《自由時報》A3版以「中資挹注經營?民眾日報與廈門海峽導報合作」為標題[95]報導「《民眾日報》編採高層昨證實,該報確實已與中國廈門的《海峽導報》簽約合作,但強調『無關中資挹注的問題』,純粹是互相提供新聞版面,報導兩岸的新聞」。《自由時報》並引用不具名的行政院新聞局官員言論指稱,若是互相提供版面或版面交換,已經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如果未經許可,將有觸法問題。」[96]2009年4月13日下午,《民眾日報》董事長林文雄、社長胡鴻仁、副社長張弘光拜訪行政院新聞局;林文雄批評,《自由時報》未經查證即以標題影射《民眾日報》是「中資挹注」,意圖以扣帽子方式打壓《民眾日報》。[97]
- 2015年夏季,香港東方報業集團開始撤出台灣市場,中央社發表一篇文章指東方報業集團無預警下裁員20人,東方報業集團已要求中央社停發,但仍有其他報章發表。自由時報於報導上加上了「東方報業一度想透過台灣媒體的影響力讓香港政府特赦馬惜珍,才成立台灣東網,但因馬惜珍已於今年6月在台病逝,東方報業無須繼續經營台灣這部分,才會有這一波的裁員」,但東方報業集團認為是抵毀,要求道歉及賠償。2018年2月20日判自由時報於網路版道歉24小時[98]。
遭質疑的報導[编辑]
改圖造假[编辑]
- 2005年10月18日,《自由時報》財經版頭版(C1版)引用法新社提供的一張證券公司大廳中股民看報紙的照片;但原始照片中,股民所看的報紙應是《聯合報》,《自由時報》卻將報頭變造為《自由時報》報頭。《聯合報》曾刊登2005年10月17日原版報紙的照片,與《自由時報》版照片對照,證明《自由時報》變造報頭[99]。
- 2007年12月12日,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於梵蒂岡接見臺灣朝覲團代表,《自由時報》記者張寧馨刊於《自由時報》2007年12月17日D10版的引用的照片中,被用影像處理軟體將朝覲團成員之一的《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從中間刪除。據《聯合報》報導,張寧馨辯稱是為美化版面。而據《自由時報》編輯部聲明,其刊登的教宗接見法藍瓷總裁陳立恆之照片,為法藍瓷所提供之原始圖檔,未加工處理。但2008年1月3日,法藍瓷強調,該公司給《自由時報》的照片每張都有王效蘭[100]。
- 2009年11月30日,《自由時報》A1版以照片方式報導總統馬英九車隊「濫權霸道,趕助選逼民讓路」新聞,於文中批評車隊不走路肩擾民[101],照片左下角標示「為模擬畫面,美編組合成」字樣。[102]事後總統府證實該路段並無足夠寬度的路肩可供行駛,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局長陳子敬也稱事發所在的中山高速公路南崁段44公里路段並無路肩。[103]《自由時報》聲明稱已註明是模擬照,不會道歉[104];2009年12月2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反批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謊話連篇,應該下台」,並要求馬英九公開道歉[105]。但在2010年2月4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與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聯合發起〈維護新聞真實 抗議媒體誤用、濫用數位圖像〉[106]
- 2010年3月18日,《自由時報》體育版刊登一張2005年4月14日美國總統小布希穿美國職棒大聯盟華盛頓國民隊球衣幫該隊開球的照片,卻誤用網友將該隊球衣「NATIONALS」(國民)字樣改為「NATIONAL DISGRACE」(國恥)的變造照片,引發網友撻伐;同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回應:「可能在下載的時候搞錯了。跟《自由時報》的讀者表達歉意,我們編輯部會再檢討。」[107]
文字造假或造謠[编辑]
- 2006年7月20日,《自由時報》爆發南線專案假新聞事件。
- 2009年12月2日,《自由時報》S4版報導,美國高爾夫球名將老虎伍茲的父親脚本错误:没有“ilh”这个模块。於本月1日說,當老虎伍茲在22歲成為世界知名球星時,他就料到老虎伍茲會緋聞纏身,他希望媒體能放老虎伍茲一馬,「請大家專注在他們比賽的表現,那比他們的隱私重要太多」[108];不過,厄爾伍茲已在2006年因癌症病故[109];同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公開道歉並稱,該文是該報新人經驗不足而錯誤引述[110]。2009年12月3日,《自由時報》刊登小啟:「昨日本報S4版〈伍茲打算學Kobe 買鑽戒賠罪?〉一文,提及伍茲父親厄爾『打破沉默』部分,乃引述厄爾之前著書《Playing through》第一人稱說法,而非厄爾打破沉默。厄爾三年前因病過世前,已預料伍茲難逃桃色風波;文中未詳述,導致時空錯置之感,謹此說明。」[111]
- 2010年3月24日,《自由時報》頭條報導,里昂證券於本月23日發布英文報告〈國民黨最可怕的敵人是自己〉(The KMT as its own worst enemy),里昂證券資深分析師王北利(Bruce Warden)表示,雖然總統馬英九的中國政策是正確方向,但從近期發生的幾個事件可以看出,馬英九政府具有「自我傷害」(self-inflicted wound)的問題,「將讓國民黨輸掉兩年後的總統選舉」[112]。2010年3月25日,里昂證券發表聲明,強調該份報告一直維持2012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勝券在握」的看法,除非國民黨自亂陣腳;該份報告只提供給里昂證券特定的專業機構客戶,未主動提供媒體;《自由時報》未經里昂證券同意即取得該份報告並引述其內容,且報導內容與該份報告內容差異甚大,里昂證券將於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保護自身名譽[113][114]。2010年3月25日,國立政治大學英文系教授陳超明說,該份報告被《自由時報》斷章取義,原文未明指馬英九一定會在2012年敗選,反而很肯定馬英九政府的中國政策,認為馬英九政府的中國政策應能讓馬英九勝選,除非近幾個月內政不佳、立法委員扯後腿的情況沒改善;他說,外商往往每半年就向客戶發表粗淺的評估報告,充其量只是內部參考文件,且可能半年後就改變觀點,「沒那麼嚴重,根本不用當真」,台灣媒體卻拿來誇大炒作[115]。2010年3月25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該份報告開宗名義就表示維持2009年6月的預測認為馬英九可能敗選,《聯合報》與《鉅亨網》也都有該份報告的相關報導,該報對外界指控「不解與遺憾」[114]。
- 2010年4月18日,行政院長吳敦義說,《自由時報》批評他座車不從台北市忠孝東路行政院正門駛入院區上班是「行不正」[116]
- 2011年8月30日,《台北時報》(Taipei Times)副組長寇謐將(J. Michael Cole)投書《亞洲華爾街日報》,表示除非總統馬英九清理國軍門戶,否則美國不會賣先進武器給「幾乎各領域都遭到中共滲透」的台灣[117]。2011年8月31日,《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刊登寇謐將文章,略去寇謐將姓名,通篇以「《華爾街日報》分析」或「《華爾街日報》警告」方式將寇謐將的「個人意見」變成《華爾街日報》報導;同日的《自由時報》頭版的慕可舜間諜案報導及A2版的寇謐將專訪,完全不提寇謐將在《台北時報》的正職頭銜,反而稱寇謐將是「《詹氏防衛周刊》駐台特派員」,引發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抨擊《自由時報》誤導讀者,國防部則表示「對於寇謐將先生毫無根據、子虛烏有的說法,本部深表遺憾、並且表達強烈抗議」[118],行政院新聞局則透過香港辦事處投書《亞洲華爾街日報》說明並要求更正不實內容[119];《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回應,由於該報網路新聞組組員沒有注意到寇謐將文章是投書,因此以即時新聞方式處理該文,該報向網路讀者致歉,但該報在紙本對此事的報導寫法有所不同,因此不需向紙本讀者致歉[120];蘇宇暉還說,《自由時報》集團雇員眾多,當時該報雇員並不知道寇謐將是該集團的雇員,該報即時新聞報導寇謐將文章並非有意,外界不必「聯想太多」[121]。2011年9月2日,《自由時報》專欄作家胡文輝依然堅稱:「寇謐將是誰?他是《詹氏防衛週刊》駐台特派員。……親中擁馬媒體卻迴避他提出的問題,而從其外籍身分、工作單位等大作文章來抹黑他,根本就是馬的打手、權力的爪牙。」[122]2013年11月,寇謐將在部落格發文解釋自己從《台北時報》離職的理由,胡文輝的說詞不攻自破[123]。
- 2013年6月30日,《新頭殼》引用中國評論通訊社(中評社)的報導指出,謝長廷在台灣維新基金會主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協辦的「兩岸關係的發展與創新研討會」閉幕致詞表示,這次座談最大的收獲是聽到中國大陸對台灣讓利比WTO更優惠30%,「應該要放鞭炮才對」[124];同日晚間,謝長廷辦公室發布聲明稿表示,如果講說他是肯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應該放鞭炮,「這是惡意的扭曲。」[125][126]2013年7月1日,《自由時報》無視謝長廷的澄清內容,報導〈張志軍會謝長廷 促共同維護一中框架〉[127]、〈謝肯定服貿談判 段宜康諷友誼力量真大〉[128];同日,段宜康在臉書上說,他只憑中評社一篇報導就放言批評,實在莽撞,但謝長廷把台灣社會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反彈歸因於「認知的差異,資訊的錯誤、偏聽」,謝長廷並沒有點出問題的癥結[129];同日,民進黨立法委員管碧玲在臉書表示,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建會)副主任委員張景森向她留言警告「謝院長(謝長廷)的表現令人佩服,不過台北有媒體斷章取義、亂下標題、說『謝稱服貿協議該放鞭炮』,應速澄清」,她看見這段留言以後很感慨,「研討會結束,鬥爭要開始了嗎」[130];同日,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洪智坤說,媒體斷章取義報導,民進黨內就掀起小波瀾,若涉及「民共對話」都要錄影存證,「那代表黨內互信不足」[131]。
- 2014年4月25日,《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報導:「反核四議題續燒,有網友近日於臉書(Facebook)貼出一張照片,聲稱是日本核災後生產的番茄。照片中的番茄相當畸形,不尋常的『網格狀』果肉令網友紛紛感到害怕。……貼文者指出,這是日本受輻射污染的蕃茄,希望支持核能的人看完後都來『品嚐一下』。」[132]但此新聞被網友指出,這是日本牛番茄的品種之一,和輻射汙染一點關係也沒有;並痛批「這樣造謠太惡質」。不少人誤信此新聞,還嗆聲「請馬(英九)江(宜樺)先嚐」、「太噁心了,好像腦」;不過,最後發現這根本是一場誤會。[133]
- 2014年7月24日,《自由時報》即時新聞於復興航空222號班機空難發生後刊登記者曹伯晏報導,指稱「中國天涯論壇雖有不少中國網友為此次空難默哀,但也有不少人以冷嘲熱諷的態度看待此一事件」並舉證數位網友發言並附圖。[134]2014年7月25日上午,三立新聞網刊登記者黃郁棋報導,質疑:發出「呆灣賤畜死光光」的帳號「holding2014」是曹伯晏自行註冊的帳號,因為該帳號是7月24日註冊的新帳號,且用語「呆灣賤畜」不像中國大陸用語、反而更像台灣獨派網友用語;但三立新聞發出當下,未刊出對曹伯晏查證。[135]2014年7月25日下午,《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發布聲明稿否認造假,強調新創帳號不代表就是記者創的帳號,曹伯晏並發圖證明原傳回報社的標題為〈復航空難 部分中國網友冷血:台灣之光 再接再厲〉,標題強調「部分」二字,非渲染仇恨;聲明表示,會對天涯論壇涉嫌人肉搜索的網友與三立新聞提出告訴[136]。《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發布否認造假的聲明後[137][138]
- 2014年10月2日,中國國民黨發言人陳以信說,本日《自由時報》引用日本英文雜誌《外交家》(The Diplomat,《自由時報》譯為《外交學人》)一篇由副主編蒂耶茲(Shannon Tiezzi)撰寫的評論文章〈香港抗議活動對台灣政治的影響〉(How Hong Kong's Protests Will Shape Taiwanese Politics),指稱該文認為「香港抗爭衝擊傾中馬政府」[139],這是翻譯錯誤,蓄意「加油添醋、誤導視聽」來政治鬥爭馬英九政府,已嚴重違反新聞與翻譯專業,極不可取,應即公開更正並向讀者道歉。陳以信說,《外交家》該文只有兩處可能涉及馬英九政府與兩岸關係:第一處是第一段末句「How Beijing handles the protests in the coming days will affect bothcross-strait relations and Taiwan's domestic politics」,此處蒂耶茲認為將受影響的是兩岸關係與「台灣國內政局」,蒂耶茲並未說是馬英九政府;第二處在倒數第三段「Ma has staked his political legacy on the wisdom of improving ties with China」,此處蒂耶茲認為「馬(總統)將其政治遺產置於改善兩岸關係的智慧上」,也未批評馬英九政府「傾中」。陳以信說,《外交家》該文還說,國民黨與民進黨都觸及相同主題,就是支持香港追求完全民主的訴求,並呼籲北京當局處理抗議時能夠自制[140]。同日,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說,《外交家》該文副標題為〈北京如何處理香港抗議行動將影響台灣及兩岸關係〉(How Beijing handles the Hong Kong protest will impact Taiwan and the cross-strait relationship),全文無「傾中」或「親中」等文字或意涵,且對中華民國政府支持香港民眾爭取民主普選的立場均有忠實報導[141]。
- 2014年10月3日,陳以信說,本年8月12日,《自由時報》社論選擇性引用美國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威爾遜(William T. Wilson)的研究報告[142][143][144]。而早在本年8月18日,陳以信諷刺,《自由時報》該篇社論大幅引用威氏文章時「忘了引用他鼓勵台灣發展核電與進口美豬的主張」,《自由時報》的「選擇性盲目」無能反駁《華爾街日報》支持台灣盡速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社論[145]。本年8月27日,尹啟銘也諷刺:「由威氏的報告可以知道,其立論是以美國而非台灣的利益為出發點;可是《自由時報》卻不察,一路被報告的結論牽著鼻子走。威氏指出,美國是否能有效地滿足《台灣關係法》中所規範的台灣安全的需求,會影響到台灣是否會被迫倒向中國大陸;此又關聯到對美國領導力的區域信心,以及區域的和平、安全與繁榮。」[146]
- 2014年10月19日,《自由時報》刊登轉貼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公民顧問團」團員黃怡華在臉書的文章說,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在本月16日參加創世基金會的郊遊時,不情願地向一位賣地瓜的單親媽媽買地瓜,並一口沒吃,馬上把地瓜丟進垃圾桶[147]。但本月16日時,《自由時報》電子報版即時新聞於〈馬、連關係生變? 連勝文:個人問題不重要〉新聞下第二張貼圖顯示,連勝文大口吃著創世基金會輔導的單親媽媽木炭烤地瓜[148]。同月20日上午,連勝文競選總部宣稱《自由時報》19日的報導是公然抹黑,其發言人游淑惠更痛批,難道《自由時報》19日與16日背道而馳的報導是「《自由》打臉《自由》」[149][150]。
- 2014年12月22日,《自由時報》報導:「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竟自甘被矮化,連六年加入中國團隊,赴南極中國長城站研究,今年七月也首赴北極。研究人員不僅穿戴中國制服,補給時遇中國高官視察還支援接待工作。而海生館此舉已成為中國統戰的宣傳,中國百度百科與媒體均大肆報導。」[151]同日,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李毓娟表示,台灣從2009年開始展開極地考察,因自己沒有研究站,在寒天凍地下自負輸運物資非常辛苦,因此和各國一樣採取合作機制;北極工作站合作國家包括美國、德國、法國等,南極工作站合作國家則包括泰國、澳洲、台灣、中國大陸等,台灣只是用大陸工作站的其中一個國家,各國共享研究成果,且海生館發言都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並無自降國格;南極工作站是由中國大陸設置,所有參與研究的12國工作人員都穿一樣的制服,若有管理階層到工作站,所有參與的研究人員都會互相支援;而台灣的極地研究並未拿教育部經費,預算是由民間企業贊助[152]。
- 2015年2月1日,《自由時報》報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中國大陸人士各類入出境許可證都擴張認定為「居留」證明,放寬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已6萬多人得利,其中大陸籍專業人士收入優渥卻由政府負擔4成健保費,僅需月繳約新台幣800元,補助成數優於本國籍勞工;該篇報導引述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孫迺翊言論,說衛福部顯已逾越《全民健康保險法》[153]。同日,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科長盧麗玉說,符合參加健保的中國大陸人士約有6萬3000餘人,其中大陸配偶約6萬1000人、占97%,本國籍民眾的大陸籍子女來台灣者約有1000餘人,合計占99%,多屬青壯年,繳交的健保費多於使用的醫療資源;健保署並非擴張認定「居留」證明,而是根據實務調整,陸配會隨著來台理由與台籍親人子女年齡而獲得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半年到3年的依親、探親等入出境許可,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並居住滿6個月就可以參加健保,這是基於人道關懷,對於少子化的問題多所助益[154]。
- 2018年2月28日,《自由時報》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傳送辦,「向來以作風強悍、口才犀利著稱的中國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兼發言人華春瑩,傳出遭檢警當局在家中查獲五百萬美元現金,以及準備移民美國、在美置產的資料,已遭警方依顛覆國家政權罪移送偵辦。但消息未經證實。」[155]2018年3月1日及3月2日華春瑩現身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破除謠言。
煽色腥爭議[编辑]
- 2009年3月26日,《自由時報》D1版刊登幾近全版之韓國電影《霜花店》各種性愛姿勢劇照[156]。同日,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接到眾多學校老師、民眾投訴,認為該篇報導已明顯逾越新聞報導專業與自律精神,並造成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不適當之影響,且有明顯置入性行銷或業務配合新聞(業配新聞)之嫌疑。《自由時報》回應:「自由時報深入家庭與學校,本報處理新聞與照片,一貫秉持優先考慮青少年與兒童之權益問題。貴單位反映,本報3月26日影視版之有關意見,本報深表重視,並進行內部檢討,確實做好善盡媒體之社會責任。」[157]
- 2012年8月14日,《自由時報》影劇版刊登從李宗瑞淫照事件性愛光碟影片中擷取的色情照片(電子報版已移除),並報導一批在性愛光碟影片中的小模、藝人名單[158];同日,台北地檢署傳喚撰文的《自由時報》兩位影劇記者陳慧貞、張慧雯查證,陳女與張女指稱,她們只是受長官指示撰寫該篇報導,並不清楚淫照來源;檢方於是傳喚《自由時報》副總編輯鄧蔚偉說明,鄧蔚偉亦稱不知淫照來源、也不知淫照女主角身分,又稱刊登淫照時已裁切並打馬賽克使一般人辨識不出身分。之後,檢方偵查終結,將陳張鄧三人起訴。2014年5月8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本案案發時媒體爭相報導本案,顯見外界應知照片是偷拍所得,陳張鄧三人的辯詞均屬事後卸責矯飾;考量陳張鄧三人身為媒體人卻放棄守門人義務、喪失媒體第四權正面形象,故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鄧蔚偉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8萬元,判處陳女與張女各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159]。2014年10月6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鄧蔚偉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8萬元,判處陳女與張女各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160];同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不予評論」,鄧蔚偉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定上訴」[161]。
- 2014年9月4日,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院長林元輝說,中國時報系及聯合報系從前號稱台灣報紙龍頭,現在的表現則凸顯他們沒有信心,然而《自由時報》也是如此;他說,《自由時報》當初與《台灣蘋果日報》打仗,打輸了就全都跟《台灣蘋果日報》學,問題是又學得不像,「人家《蘋果日報》脫起來多暢快,不像你扭扭捏捏不敢脫嘛」[162]。
校園霸凌兒少個資事件[编辑]
- 2013年12月8日,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受害人蔣姓學生的母親在《自由時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公開涉嫌加害人許姓學生的姓名與就讀班級。2013年12月8日,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說,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校園霸凌案已屬兒少保護事件,不應公開揭露相關隱私資訊」;她質疑,如果《自由時報》未經查證就刊登爭議如此大的廣告,非先善盡查證責任,反而直接刊登該則陳情廣告,就令人質疑「一邊拿錢、一邊刻意達成炒作新聞之目的」[163]。2013年12月8日,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社工處主任李惠娟認為,《自由時報》刊登此廣告不恰當,但《兒少法》第45條或第69條似乎都不足以開罰,希望政府修法納入相關情形。2013年12月8日,曾任臺北市立金華國民中學家長會會長的律師張天欽表示,指名道姓刊登大篇幅的霸凌指控,若屬事實,公共利益大於一切;若非屬事實,刊登者可能觸犯妨害名譽罪。[164]2013年12月8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局長孫廷龍表示,這則廣告刊登學生姓名等資訊恐形成二次傷害,該局將與社會局及教育局研議,去函《自由時報》要求說明;如有必要,會由臺北市媒體違規案件審議委員會進一步審核。2013年12月8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表示,新聞編輯與廣告業務一向分開處理,廣告內容由廣告主負責;至於當初如何受理這則廣告,已向廣告部門了解中。[165]2013年12月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科長孫淑文說,該則廣告完整刊登許生全名及班級等資訊,委刊廣告的蔣母可能涉嫌違反《兒少法》第69條,該局將發函要求蔣母在15天內陳述意見;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媒體行政科科長沈永華則說,《自由時報》的行為涉嫌違反《兒少法》第69條,該局將發函要求《自由時報》陳述意見。[166]2014年1月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投票,以11票比0票認定本案非校園霸凌,而是學生之間人際衝突處理的技巧不佳。[167]
盧貝松狗仔爭議事件[编辑]
- 2013年10月26日,《自由時報》專案組(狗仔隊)偷拍盧貝松電影《露西》在台北市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的拍攝工作[168],引發保鑣阻擋及盧貝松不滿[169]。
- 2013年10月28日,《自由時報》專案組批評保鑣暴力阻擋該報記者拍攝,並批評台北市電影委員會沒有做好協調,並批評沒有「拍電影的就比較偉大,就可以暴力侵犯也在工作的媒體記者」這回事[170]同日,《中國時報》引述《露西》台灣工作人員說法,《自由時報》狗仔隊於本月26日傍晚守在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正對面的大樓屋頂拍攝,後來佯稱「包包被黑人保鑣摔在地上」報警處理[171]
- 2013年11月2日,《自由時報》反控《中國時報》與臺北市政府抹黑該報[172][173]。2013年11月3日,《中國時報》諷刺,「盧貝松前天的『好心否認』[174],《自由》不知感激檢討,卻當成『救命神丹』,昨報導強調『盧貝松否認想提前離台』、『狗仔是港媒』,企圖逃避責任,甚至偽稱是無辜的『曾參』」[175],。
- 2014年9月23日,《露西》演員邢峰爆料,該片原本將在艋舺龍山寺附近拍攝飆車戲碼,欲以台灣計程車重現《終極殺陣》飆計程車的片段,但由於大量媒體的圍堵拍攝而作罷,「原本盧貝松打算到太魯閣斷崖邊飆車,我的替身(演員)、特技演員都過去拍了,最後因為少了關鍵戲無法成行;一場龍山寺的戲也沒了」;邢峰說,當時盧貝松不堪台灣狗仔干擾該片拍攝,該片女主角史嘉蕾·喬韓森也擔心自身安危,最後該片台灣戲份不得不刪,他呼籲「就像盧貝松說的:下個外國導演來,我們要對人家好一點」[176]。
處理林榮三家族涉案新聞爭議[编辑]
- 2013年6月6日14點,《自由時報》即時新聞轉載中央通訊社對瓏山林企業董事長林鴻堯(林榮三么子)假贈與士林官邸附近土地案的報導後,發現林鴻堯是本案當事人,隨後立即撤除該篇報導;同日晚間,《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他對撤報導的事不知情,林鴻堯非該報員工,他將瞭解情況再回應;但同日18點30分到21點30分,面對《中國時報》記者的電話查證,《自由時報》都以「蘇宇暉不在座位上」、「蘇宇暉還在開會」、「總編輯也在開會」為由不對外回應[177]。2013年6月6日22點58分,《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終於刊登該報記者寫的對本案的報導[178];同月7日,《自由時報》刊登由該篇報導撰稿記者掛名的正式版報導[179]。
記者相關爭議[编辑]
- 1994年1月,臺北縣汐止鎮(今新北市汐止區)鎮長選舉,鎮長廖學廣爭取連任;《自由時報》駐汐止鎮記者譚旺樹接獲報社指示,自己躲在廖學廣政敵的辦公室、連寫3天的報導攻擊廖學廣,報社每天用半版攻擊廖學廣。本次選舉結束後,《自由時報》交代譚旺樹繼續修理廖學廣,譚旺樹拒絕,卻在同年2月18日接到資遣通知、2月19日收到當天生效的資遣信,資遣理由是「台端潛能迄未發揮,惟恐耽誤未來生涯」,引起輿論譁然。譚旺樹被資遣後主動向廖學廣致意,強調過去一切都是身不由己。[180]
- 1995年10月,廖學廣在台灣各大報刊登全版廣告宣布「公告週知:汐止白匏湖垃圾場用地正式命名為『榮三垃圾場』」,「榮三垃圾場」五字下方加註小字「P.S.:此『榮三』非三重幫聞人、《自由時報》幕後老闆林榮三的『榮三』,只因『此地無銀三百兩』……」,諷刺林榮三未依約在聯邦瓏山林完工後捐贈一座綜合運動公園給汐止鎮[181]。林榮三憤而發動《自由時報》在該年汐止鎮鎮長選舉投票前最後兩天,將派駐汐止鎮的地方記者召回總社,配合社長與總編輯發稿,全力圍剿廖學廣;廖學廣隨即召開記者會,一一點名批判林榮三的兒子[182]。
- 在2007年9月至10月周富美事件中,《自由時報》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要求,打壓自家記者周富美採訪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大會,並將周富美轉調內勤,既沒有給她理由,也沒有給她申訴的機會。台灣傳播學者管中祥批評:「台灣媒體的自由,往往是媒體老闆的自由,從來不是新聞記者的自由。可是媒體老闆是不是真的有自由呢?其實是不一定的。當他與他的利益有衝突或影響的時候——例如媒體常常會受到廣告主的影響,媒體可能常常要去承包政府或政黨的置入性行銷——他的自由本身就是受到限制的。」[183][184][185][186]2007年9月24日,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批評:「《自由時報》長期以來是和執政黨(民進黨)同色系的;自家記者被修理,報紙隻字未提,令人懷念當年的《中央日報》。」[187]
- 2014年6月11日,《自由時報》狗仔隊拍攝藝人郭品超開車載Popu Lady寶兒(吳昀廷)幽會,雙方發生衝突。2014年6月12日,《自由時報》報導此事,批評郭品超
[188]2014年6月12日,郭品超所屬的華研國際音樂發布聲明稿,反控《自由時報》記者於郭品超開車行經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三段與昆陽街口等待綠。雖然郭品超透過聲明致歉表示對衝動行為深覺不妥,向社會、粉絲與《自由時報》致上最深歉意並願負起應有的賠償責任,但華研強調真相尚有釐清必要,盼目擊者提供事證以便法律程序進行[189][190]。2014年6月12日,《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華研未與該報聯絡、道歉,因此該報不會改變立場,該報將控告郭品超傷害罪及毀損罪[190]。
- 2015年2月26日,針對《自由時報》電子報版刊登政治組記者曾韋禎報導〈網友爆 國民黨網軍進攻電視節目〉之內容,中視新聞部發布聲明抨擊,《自由時報》僅憑批踢踢八卦板網友Dcei自稱是「國民黨公文」的一張截圖,就抹黑中視新聞部談話性節目《網路酸辣湯》是受國民黨協助規劃,「內容完全偏離事實,無中生有,更從未向中視新聞查證」;《網路酸辣湯》節目製作團隊均為中視新聞部員工,絕無任何外部團體及政黨之干預,節目策劃及內容均是專業獨立思考作業,《自由時報》與曾韋禎應向中視新聞道歉[191]。《自由時報》與曾韋禎未曾道歉。
- 2016年10月6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立法院審議一例一休法案時,只簽到出席,隨即離開;曾韋禎隨即在facebook撰文,批評林淑芬「雙面人」[192]。2016年10月7日,《自由時報》總編輯胡文輝在facebook撰文宣稱,巡邏查報記者的網路言論是「習近平的搞法」,「這種事我做不出來,也不會做」;但留言網友反駁,記者因言論失當而被革職,未必是「習近平的搞法」,歐美媒體先例斑斑可考,《自由時報》國際新聞版曾有相關報導[193]。2016年10月7日,批踢踢八卦版網友截圖表示,《自由時報》電子報版【讀者園地】有6則指責該報不該雇用曾韋禎的留言遭刪除,他號召網友在【讀者園地】留言洗版,讓【讀者園地】將近一星期都批評如潮;同月18日,蘇宇暉否認《自由時報》刪除留言,「我們當初有一個系統設定:如果網友在評論時沒注意到是否勾選『不公開』的話,就會隱藏起來」[194]。2016年10月12日,獨立記者胡慕情說,曾韋禎平日的言行舉止「已不只是張狂、激憤,而更近於政治狂熱的病入膏肓」,諸如叫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去自焚、叫徐世榮去自殺等,很難被一般大眾認為適任記者;《自由時報》處理曾韋禎事件與周富美事件的態度落差之大,讓外界質疑過去該報縱放曾韋禎的行為「是否因其政治立場、利益糾葛」[195]。
註[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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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用報導毀同業名譽 《自由》挨告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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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佳霏 台北2009年12月1日電,〈府:自由時報合成照 陳水扁車隊〉 脚本错误:没有“webarchive”这个模块。,中央通訊社,2009年12月1日
- ↑ 《自由時報》編輯部,〈自由時報編輯部聲明〉 脚本错误:没有“webarchive”这个模块。,《自由電子報》,2009年12月1日
- ↑ 陳俍任 台北報導,〈照片合成一事 自由不再回應〉,《聯合報》,2009年12月3日
- ↑ 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連署】維護新聞真實 抗議媒體誤用、濫用數位圖像〉,《苦勞網》,201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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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家祥 綜合報導,〈大頭釘拚迴紋針 霜花店肉搏色·戒〉,《自由時報》,2009年3月26日D1版
- ↑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3/26致自由時報說明(公文與回應)〉 脚本错误:没有“webarchive”这个模块。,《台少盟媒體監看電子報》,2009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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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建宏,〈尤清、廖學廣拒配合慘遭修理 議員揭發林榮三涉違法炒樓吸金〉,《中時電子報》2013年1月4日。
- ↑ 周冠印,〈榮三公園變成榮三垃圾場 判刑十八年的廖學廣仍與林榮三惡鬥〉,《商業周刊》第411期,1995年10月9日出刊。
- ↑ 林宜靜,《廖學廣的獨立時代:新政治狂想曲》,日臻出版社1996年3月10日初版一刷,ISBN 9578882424(ISBN 9789578882423)。
- ↑ 台灣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之〈小美離職記〉(上),《PeoPo公民新聞平台》存檔
- ↑ 台灣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之〈小美離職記〉(下),《PeoPo公民新聞平台》存檔
- ↑ 陳香蘭 發起,〈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訪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2007年9月24日。
- ↑ 周富美事件後續《苦勞網》【2007周富美事件後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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